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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任全国人大代表张伯礼披露中医药立法三次审议之艰辛
曹东义 发表于:2017-3-6 08:26:57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阅读数:3080
连任全国人大代表张伯礼披露中医药立法三次审议之艰辛原创 2017-03-05 张伯礼 中国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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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今日上午开幕,作为一名连任的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中医科学院院长、天津中医药大学校长张伯礼在连续履职第十一届、十二届人大代表期间,结合自身工作,为中医药发展积极建言献策。他参与了《中医药法》立法的全过程,在此与大家分享期间的感悟与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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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伯礼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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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8年当选全国人大代表,至今已近10个年头。人们常说:“人大代表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十年来的履职过程,我对这句话也有了更深的理解,代表体现的是一种责任,荣誉体现的是一种义务。如何看待这二者关系,那就是有责任把人民的愿望、人民的诉求如实地反映上来,有义务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认真地宣传贯彻下去。

作为一名连任的全国人大代表,连续履职第十一届、十二届人大代表期间,我结合自身工作,为中医药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在中医药立法、医疗改革、中药现代化发展、大中药健康产业培育、中药知识产权保护、中药资源纳入国家战略管理与建设等方面,向全国人大及国家有关部门提出议案、建议50余项。由我领衔提出的“扶持促进中药大健康产业发展”建议得到采纳,国务院相继出台了《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该产业蓬勃发展,产业规模已经达到1.5万亿元,2020年有望突破3万亿元。履职10年间,我曾5次领衔提出中医立法议案,4次参与立法调研,全程参加起草、修改法案,参加了3次审议会议,期间6次修改文本,所提的多条重要建议被采纳,中医药法于2016年12月25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正式通过。作为我国历史上第一部中医药法终于修成正果,这也圆了几代中医药人的夙愿,开启了依法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新征程。作为中医药领域的一名学者,我感到无比激动;作为人大代表,为履职切实发挥实效感到无上荣耀。

自1983年董建华先生领衔首次提出中医立法建议至今已有30多年。近几十年来,党和政府非常重视中医药工作,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条例及规划来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医药事业发展面临着新的问题和挑战,制约着中医药更好更快地发展,如中医药服务能力未能充分发挥,特色优势突出不够,中医药理论、技术传承不力,现行的医师管理、药品监管、服务价格等制度不能完全适应中医药特点和发展需要,中药知识产权保护薄弱,中医药人才培养与评价不适应事业发展等等,这一切都亟须制定一部中医药国家大法、一部反映新时期特点的中医药法。在这一背景下,十二届全国人大将中医药法纳入立法计划。2016年,一年中召开了三次常委会对中医药法进行审议修订,我有幸参与了立法的全过程,在此与大家分享期间的感悟与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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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泛调研,反复论证,形成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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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起草好这部法律,国务院、全国人大、各级政协都开展了周密的调研,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多次征求中央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及各级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医药企业的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4万多条,组织人大代表和专家赴内蒙、江西、安徽、广东、贵州等地进行调研,召开座谈会并参考20余件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建议,在集思广益基础上2015年底形成了国务院提请审议八章四十六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草案)》。调研之深入、论证之充分、修改之慎重是起草其他文件所不可比拟的,正因为有了较好的基础,为审议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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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认真,热情支持,争议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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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1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就中医药法(草案)的总体思路、主要内容作了说明。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提出了审议报告,认为需要研究在制度设计上进一步尊重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和特点,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鼓励中医药发展。加大医保等对中医药服务的支持力度,保证中医诊所的公平地位。通过引导医疗需求,将疾病的预防、诊断和治疗引向中医机构,促进其良性发展,使中医真正活起来、传下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鼓励创新方面的制度设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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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分组讨论中,人大常委和列席代表积极踊跃发言,态度非常认真,有些代表还准备了书面发言,吉炳轩副委员长、李慎明代表都做了长篇观点鲜明的专业性发言。他们的科学精神、严谨的文风和专业的素养让我感动。会上,绝大多数代表都充分肯定中医药的重要作用,热情支持中医药法早日颁布。在讨论中代表们都强调中医药法一定制定成管用的法、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因此在章、条、款上反复修改,甚至在遣词造句上也不断推敲,以求完善。争议也较集中,主要针对中医药法的名称、中医诊所、民间中医管理、中药资源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很多意见和建议,比较强烈的意见认为应增加中医药科学研究相关内容。此次审议充分体现了代表们高度的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精神,争议也体现了对扶持和规范并重原则的把握差异。

不断完善,系统完整,立足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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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法一审后又进行了较大幅度修订,增加了科学研究一章,也增加了我和陈蔚文、高广生等多位代表提出的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保护中医药知识产权”“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等重要内容,形成了九章五十八条的二审稿。改动之大之多,真是充分吸纳了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意见,也知二审之关键。这期间,仍需要面向社会开展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向各省人大常委及中央部门书面征求意见,继续调研论证并在部分省市基层单位开展试点工作。

2016年8月底,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又召开了中医药法第二次审议会。二审分组会议气氛依然是认真热烈,有近百位人大代表发言,陈竺、吉炳轩副委员长、王陇德委员都进行了长篇发言,仅摘录百余位人大代表发言的简报就出了14期。代表们充分肯定了二稿相比一稿有较大进步,内容更加丰富,焦点问题都有了回应,形成了较系统全面的中医药管理体系,彰显了法律的严谨性和可操作性,也体现了与时俱进的时代特征。代表们普遍反映二稿改得好,中医药法将会是一部管用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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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坚持修增,定锤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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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审议稿又经过了认真修订完善,形成了九章六十一条的三审稿。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也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就三稿中主要制度规范的可行性、出台时机、实施的社会效果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评估。会议认为三稿草案比较成熟,主要制度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现在出台是必要的、适时的,建议尽快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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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三审稿代表们依然进行了充分认真的讨论,对相关内容和文字继续提出修改意见。法制委丛斌副主任、刘德培委员严谨认真、一丝不苟,除了对个别文字进行修改外,希望对中西医结合应有更明确的条文说明,以体现学科优势。多数代表在三审中仍然关注中药材质量安全问题,希望有更严格的规范,以保障用药安全。

虽然三审稿不宜进行大的修订,但是中医药行业内普遍反映,中医药从业人员由于临床需要,也经常采用与本专业相关的现代诊疗技术和方法,但由于没有明确规定,给中医医疗、执业管理、医疗纠纷处理带来了困难,也严重影响了中医药优势发挥和科技进步,有必要在中医药法中予以明确。因此我郑重提出增加一款:“执业中医师临床需要,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可以在执业活动中采用与其专业相关的现代科学技术方法”。经过认真解释和努力说明,获得代表们普遍认可并在表决稿中增加了上述内容。

2016年12月25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144票赞成、3票反对、3票弃权通过了我国历史上首部中医药法。当张德江委员长宣布通过的那一刻,全场响起了热烈掌声,我咽喉哽噎,禁不住流下了激动的泪水。更令人激动的是,一个小时后,习近平主席就正式签署了59号主席令,公布了法律全文,并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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磕磕绊绊三十余载,《中医药法》终于出台,作为中医人,我感慨万千,激动不已,欣然命笔,题诗一首:

卅载风雨几辈呼,十个春秋五上书。
数次调研今年已,三审六改多踌躇。
九章鼎立行如金,六十三条字赛珠。
国医法典千秋事,锤落咽哽双泪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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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铸一剑,我们迎来了依法发展中医药的春天。今后我们要紧紧抓住中医药振兴发展的天时、地利、人和这一大好时机,学习贯彻习近平发展中医药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着力推进中医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建设健康中国,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同时,促进“一带一路”中医药发展,为改善全球卫生治理,造福人类保健事业做出新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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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作者:张伯礼
中国中医科学院院长、天津中医药大学校长
新媒体编辑: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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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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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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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 F) H8 H) Z- C9 x喜针灸爱正骨
    7 E4 x0 t. h' o& {! E9 Z. q/ B9 T. z& i! c尊敬的张代表,读后非常感动,振奋人(中医)心,希望您能多注意一下关于中医诊所备案条件和取得中医执业医师几年后可以申请诊所,我是山东的,我们这一直没动静。" T9 U& e, ?* f9 K1 o) d
    & `8 V$ J+ {8 S, f
    昨天
  • 1

    + S$ v/ C& R! l
    - C  d% U' B" m4 {% ]0 m+ j* }  E这首诗词,堪称一绝,功在当今、利在后代!8 {9 W! d2 }% _* ^# e& r
    % P0 ]  `. k( i! g! m8 B
    昨天
  • 1

    ) u& g6 d! L- h( G/ K+ O3 E- j, i$ [! c2 T
    中西医结合医师,憋屈20余年,目前还没看到希望
    2 }( X1 I% A1 F& h- P6 q
    1 j8 b) F7 N5 Z7 L+ n! p4 P; ?
    昨天
  • 5 L: y* }0 s8 n0 x6 b) a
    百年济仁堂传人
    6 z# ]$ W5 I  o+ \4 L中医前辈张伯礼教授辛苦了我等师承弟子等待为中医松绑等了近三十年了,今天有了中医药法但不知道能不能泽其乡野?
    % V1 s6 x: j* l: H# R: k* s

    9 g: c9 r1 \' e4 c. \
    昨天
  • 4 w* o. J" e* L  y: z
    治病必应!You know,I can!9 a0 P! p& Z" k7 @7 }+ B
    感激涕零!辛苦了!张伯礼等代表!历史和人民不会忘记你们!感谢李克强总理!王国强局长!不会忘记以习近平为核心的这一代党中央领导集体!我是山东烟台的,我们这2014年经过省级地市级考试取得师承和中医确有专长证的如何换成执业医师证如何开诊所也没有动静,请关注!谢谢!9 E6 t6 ?. c3 T!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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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
  • 5 W6 k% T7 @7 f7 d4 R3 Y' u
    民间医药家传弟子刘氏中草药堂
    ) e6 U0 v8 [1 m$ }/ N( U3 N对为中医药立法付之艰辛的代表们致以真诚的感谢和致敬!希望对民间中医的相关管理制度及中医诊所备案制度的配套措施尽快在这次人大解决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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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w7 l. r( Y# D* D4 z- b* \
    昨天
  • ) z# C$ V/ h3 _. y* L& d, X9 t
    陈向红  M3 Z& D( ~) B2 E, b1 O4 V
    我们张校长,张爷爷就是厉害
    8 `# e9 M6 n2 z5 }+ L/ {* D
    & [/ Y# k9 O# ?% f' m7 F
    昨天

  • $ z; J; D8 U! ?1 v2 ~马立昌埋线' [+ ^) K9 S6 Y2 X
    张伯礼先生为中医药发展鞠躬尽瘁的精神,才有了中医药法的通过,中国人民不会忘记您和为中医药立法做出巨大贡献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当然我们如果没有习近平总书记的力推中医药发展战略,我们中医药发展的路还会更长。
    / f; ?2 C- _( \1 u/ W
    " J7 F7 h" o+ w- r3 b9 W
    昨天
    ! I9 Z& _( F8 t0 _'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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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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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东义 发表于 2017-3-6 09:05:08 | 阅读全部
H Q .C H E N陈其广:
) w( ~& c$ p9 C9 t4 a知情者回顾中医药法从国家局报送稿到最后定稿数次修改过程,没有谈为何不采纳将宪法"国家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规定作为立法依据的理由,为何全文没有出现"我国传统医药"表述的理由。但让我们知道了为什么会强调"中西医结合"(四次),强调科学化。如果哪位有兴趣关注民间中医考核后合法行医的程序规定,请从原卫生部五十二号令开始到中医药法审定稿五个版本做比较。现在的关键就看中医药法的"亮点们"怎样落地生根开花了。2 E2 V+ `5 m7 R
刘世峰  中国重庆:$ |4 G% r* ^7 ~
虽然三审稿不宜进行大的修订,但是中医药行业内普遍反映,中医药从业人员由于临床需要,也经常采用与本专业相关的现代诊疗技术和方法,但由于没有明确规定,给中医医疗、执业管理、医疗纠纷处理带来了困难,也严重影响了中医药优势发挥和科技进步,有必要在中医药法中予以明确。因此我郑重提出增加一款:“执业中医师临床需要,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可以在执业活动中采用与其专业相关的现代科学技术方法”。经过认真解释和努力说明,获得代表们普遍认可并在表决稿中增加了上述内容。
  N* ?: ^: u  w3 N  A; W我:% k8 O5 u' q" A7 V: W
目前科学界、学术界,不承认中医的指导理论阴阳五行脏腑经络气血精津液,只承认中医有技术、方药,并且方药要研究,技术须规范,所以,还处于“废医存药”、“废医验药”的阶段,这个阶段仍然是“中医的末法时期”。不要盲目乐观,以为一部《中医药法》就可以解决所有问题。目前仍然是步履艰难的传承阶段,中医的春天仍是未来才能见到百花齐放的景色,还要做好“忍冬藤”的工作,为中医完整体系而守候,是一个长期的工作。我概括一百年的发展道路,就是“求同存异,丢了自己”,汇通实汇而不通,科学化是城下之盟,中西医结合是没有实现的美好理想。“重术轻道,衰落难逃”,要想步入复兴,必须“道术并重”;在中西医的关系上,要采取“求异存同,彰显个性,走向复兴”,否则就不可能达到“中西医并重”。因为“求同存异,逐渐失去了自己”,自立已不能,如何谈复兴?中医有义务说明中医的学术特质,中医必须与时俱进。回归原创思维,不是保守倒退。(曹东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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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东义 发表于 2017-3-6 11:07:01 | 阅读全部
夏天的小白兔桂银才:9 t, |8 _& c2 P( e. o' `# R
中医药法偏
  D7 E: P0 g  n2 |9 z! a. A4 v# E3 ^" }- u6 P- x! r2 t- s
三十多年磨一剑,
; f) _7 i) Q3 V4 |7 ]: x  K) j为何行程如此慢?
6 m: w' s+ n) Z. K$ t4 d几代医者在呼吁,
( `5 i, a8 G/ y5 H4 j# J" I6 {扭扭捏捏才露面。2 D( T- S4 G3 Q: k+ U3 n% G

% a2 @2 R- s3 f2 Q三十多年磨一剑,
+ {* @4 p2 W/ A" F1 [6 p8 Z9 @4 X5 q法典存在大缺陷。9 k7 Y- `2 n! u5 C; J  N, G
中国医学一座山,
3 M" w; c( r, S. B/ {; b2 m扭捏金莲到山前。
% ^& U% r7 z6 {3 p0 [& z9 ]! m, d4 D
利益掣肘多羁绊,
- H* ]* h9 e6 p+ m1 K) p井底之蛙能见天,
# N, S: B$ j+ j' T9 D: j岐黄之道百般术,
) C* G( |* o  {0 z6 U内外阎王不一般!, j2 D1 D2 @. j1 F5 @8 {4 y; _
& M( E+ f$ V5 J. X5 [
中华医哲上万年,2 B4 a9 L$ p6 `& S* ?
年轻永恒存世间。" G0 b" _  Y0 T! V* a
管你东西南北风,
/ ]  B7 |1 U# g5 T" U7 P人类不灭她超然!
9 x8 D3 a/ E% y6 \6 o* G$ e$ PH Q .C H E N陈其广:
. E' N2 _0 B$ j4 a知情者回顾中医药法从国家局报送稿到最后定稿数次修改过程,没有谈为何不采纳将宪法"国家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规定作为立法依据的理由,为何全文没有出现"我国传统医药"表述的理由。但让我们知道了为什么会强调"中西医结合"(四次),强调科学化。如果哪位有兴趣关注民间中医考核后合法行医的程序规定,请从原卫生部五十二号令开始到中医药法审定稿五个版本做比较。现在的关键就看中医药法的"亮点们"怎样落地生根开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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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东义 发表于 2017-3-6 11:07:32 | 阅读全部
H Q .C H E N陈其广:
) E2 h  s  O+ i+ U$ j实施细则是小圈子制定的,透明性、权威性远不及国家法律的制定程序,容易被一些人上下其手。如果有委里关系,最好紧密跟踪动态,一旦动向不对,立即公开讨论,决不能给一些人下蛆的机会。3 r  q+ ]0 h7 S2 C5 E
董文勇1:
; I8 t# N4 `9 I% s- i无论是立法信息还是执业感觉,都是观察立法者动态的渠道。实施细则肯定会制定,下一步就是怎么行动起来影响实施细则立法了。最低目标应该是防范法律中的原则和制度框架在细则被篡改、架空,理想目标是借机加入对中医药发展有力的具体操作办法。其实,与法律比起来,实施细则常常更为重要,这是实打实的、见真章的东西。不具有可操作性的、原则性立法,与政策工具效力好不了多少,以往中央出台了很多促进中医药发展的政策,结果怎样,大家有目共睹。还是需要紧盯实施细则立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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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东义 发表于 2017-3-6 11:08:18 | 阅读全部
H Q .C H E N陈其广:: U" B% Y0 _6 z0 u. ^% m
@董文勇 
5 h2 n4 N3 F- W+ j8 M1 K; `H Q .C H E N陈其广:
( w; X+ l  w" m& s# i) L0 m" @; y) Z@曹东义,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 
8 b* D. I% t# v+ i8 f: H- x2 x董文勇1:. g9 g" S" \4 e4 s0 _9 P* A/ Y
卫生基本法立法也是一样。去年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开了,总书记的观点科学、合理,政治上是非常正确的。但目前的草案就不是那么回事来,而是死死抓住“医疗卫生”不放。总书记的讲话就被“小步快跑”架空了。# e; c  t4 m3 h4 a+ M
黄宝栋?感恩:( b7 k' H( `: D8 N% x# O
借尸还魂此话就是图谋不规者借立法大纲而在细则上做文章以达目的手段!
  ~. I6 V; S3 a9 Y# F- [董文勇1:, K) @1 p8 Z+ O. a
小动作啊,值得警惕!5 r0 ?5 u+ F4 x6 T6 ^2 e. t7 k( Y) v
董文勇1:
+ f9 u2 p( c5 q6 f' h" {" C全国人大立法是公开的,全民可以监督、参与;实施细则的制定过程则不然了。
  L3 v9 a. {9 f7 A- C黄宝栋?感恩:
1 M5 A  w. ?& C% j董文勇老师说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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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东义 发表于 2017-3-6 11:09:50 | 阅读全部
董文勇1:
( f2 j  J0 u1 o5 N9 X+ x@曹东义,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   “道术并重”,4 j2 w" |9 a0 O4 J, D4 ~9 c: V
夏天的小白兔桂银才:
6 u7 V! @0 a4 u& ?/ E9 L' Q习主席的决策是“健康中国”建设,老百姓的追求是健康平安,中间有人要作祟,我们应该多加注意细节的有关问题。经常监督他们的有关细节,近吾等之心力。要对作祟者经常鞭策!
! ^; l$ _* I5 G- B+ c邢东田田畔:. o3 O* P7 r6 s9 ~1 _  i) y' j
孟祥兵建议,一是农业是健康的基础,以环境和对民众健康影响,制定符合我国人群的食品药残限量标准。二是开展以传统饮食结构为主题的健康教育,让健康生活方式和传统饮食结构的健康宣教走进社区、机关、学校。三是构建以健康为导向的农业生产评价体系,引入医学、健康评价元素,形成以健康消费为引领下的生态扶贫产业模式,在农业生产环节中形成 以绿色生态、健康消费为发展理念的良性可循环的生态农业产业链,从源头上改善人民体质,实现为当下负担过重的医疗减负的目的。
2 W  D. }. z8 Z: ~5 _- C民间肿瘤专家陈欣:
4 Y. n% B3 U, G        生命是自然规律的产物之一。对她的研究,是所有被研究对象中最复杂、最深奥、最难以知晓的东西。迄今为为止,任何有关生命的理,严格地说都只是人类认识自然规律过程中的局部性、阶段性知识的总结。客观地看问题,对生命真相的认识,除了华夏民族的祖先在两千多年前从整体性方向做出了正确概念的解释外,明晰、通俗的细节简释至今仍属后人面对的课题。
( |8 J; P2 [! {# Y+ P* P         西医之所以把目前用还原与循证思维研究出来的阶段性、局部性结论称为唯一正的科学理论,完全是利益需要!从内心讲,连他们自己也不太有底气。在中国主流认识中,毕竟象美国曼戴尔松博士、詹韦教授那样严谨地做学问,坦然承认人类对生命的无知的人太少了。建议把医学院的课程砍掉三分之一,让学子用以自主研究未知世界;或坦然承认基因变异、逃逸不受监控原因至少还要几个世纪才能搞清楚的人,在中国主流认识中至今更仍空无一人。
/ c' i9 ]6 n. Q; N        实事求是地说,不是他们内心不承认,而是一旦承认了,苦心经营用以博取功名利禄的金字塔必然倒掉,人生的价值就付之东流逝水!放眼看:无论是《中医药法》制定过程,还是两会医药及其管理口的全国代表中,不是当今科学的主导者、不是用科学改造中医药的倡导者有几人?他们能为了守住还不属于自己的正确理念而撤去藩篱自毁根基吗?面对如此强大的势力,习主席、李总理又如之奈何?……
0 l) o- G' M+ ^+ w!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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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东义 发表于 2017-3-6 11:42:55 | 阅读全部
王昆文:2 s$ b8 l( ]. H! S
《中医药法》第二十四条,与第五条有矛盾,即中药既归中医药管理局管,又归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成了多头管理。这说明中医药主管部门对中药无单独管理权。(参见第三十条)  L4 Q& F3 W( m/ Q: N% h
王昆文:
( y8 s# h. F/ A# o* q《中医药法》第36条说:“国家发展中西医结合教育,培养高层次的中西医结合人才。”这就是国家意志,毫无疑义地把中西医结合看作是中医的发展方向及目标。这就给传统中医或纯中医的培养带来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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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东义 发表于 2017-3-6 13:59:11 | 阅读全部
本帖最后由 曹东义 于 2017-3-6 14:10 编辑 ! p" Z! V+ `0 f$ y4 @9 T

" F/ O3 d; b: O# n1 `7 O& N黄东涛北京百丈:5 J1 k9 K6 F; H! i4 ~$ k; M, Z9 n# }- w
@曹东义,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 遵义会议召开前提有两个: 一、面临绝境; 二、阳气快速生长。今天中医事业之"阳气"在哪里?如何形成合力?汇成洪流?
  Z! I2 a& I. d5 P) F$ o, R+ s* e: }刘世峰  中国重庆:
- N4 u( |3 Y* ?, I; F, B@黄东涛 中医遵义会议就是中医和西医管理分家
/ J/ X4 ]! E9 p. e黄东涛北京百丈:. g; X! H$ i" _4 |
@刘世峰  中国重庆 中医遵义会议,就是"中医"升华为"大中医",包容中西医,中医为主,西医为辅。8 o8 D% K' `) m: a
我:
, `+ y! D) g5 |+ }1 N: J, C没有目标,就会南辕北辙。道术并重,用生成包容构成,这是出路和目标。六位一体,只是技术路线。  u' m6 M, D! n
我:: @1 e; s# F: Z( i( h1 i
@黄东涛 ,“面临绝境”也是存在的危险,乡以下基本上没有中医了,本不该出现的“进城看中医”成了现实;城里的“中医院不姓中”,大量中医人员西化、异化,面临着“中医名存实亡”的危险。这是为什么?是价值导向、发展道路出了问题,不是技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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