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绍廉:抢抓机遇,再创辉煌 全面推进中医药事业振兴发展

2016-08-05| 发布者: 燕赵中医| 查看: 1200 |原作者: 张绍廉|来自: 燕赵中医网

今年全国“两会”召开期间,中医药话题舆情很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为中医药发展建言献策,社会各界对中医药更是充满期待,使我们倍感温暖和鼓舞,也倍增责任和使命。

  今年全国“两会”召开期间,中医药话题舆情很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为中医药发展建言献策,社会各界对中医药更是充满期待,使我们倍感温暖和鼓舞,也倍增责任和使命。


  回顾“十二五”时期的五年,全省中医药工作大事不断、喜事连连,成为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最快的五年、攻坚克难的五年、催人奋进的五年,可圈可点、可记可传。全省中医药系统充分把握“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等历史机遇,紧跟大形势,谋求大发展。特别是省中医药局,牢固树立“大中医”的工作理念,立足中医药事业发展全局,主动作为,推动了中医药“六位一体”统筹发展。“十二五”期间,我们始终将优化中医药发展环境作为突破口和着力点,取得明显成效。省委、省政府将中医药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谋划,召开振兴中医药事业大会,确定了建设中医药强省的奋斗目标,出台了关于振兴中医药事业的决定,建立了中医药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并将中医药列入全省重点发展的产业。与省农业厅联合创建了300余个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与省旅发委联合,大力开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在各大媒体支持配合下,密集开展中医药宣传教育基地创建等活动,形成关注中医药、喜爱中医药、支持中医药的良好社会氛围,凝聚起事业发展的正能量。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妥善解决了一系列大事、难事。成功实现河北中医学院独立设置,破格纳入省属骨干大学,并由省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实施共建。省中医药局成立了省中医药发展中心,在全国中医药系统优势明显。特别是保定、沧州市成立了副处级的中医药管理机构;廊坊市所有县建立了独立的中医科,中医药管理力量明显加强。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去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医药法(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第一次审议,进入最后立法程序,发展中医药的方针政策即将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国务院刚刚发布的《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确定到2020年,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到2030年,中医药服务领域实现全覆盖的目标,更彰显了中医药的国家战略地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 1月27日,张庆伟省长就全省中医药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省中医药行业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全方位、高标准振兴中医药事业。近日,省政府还将召开全省中医药工作座谈会,听取中医药行业的意见建议,谋划“十三五”期间加快中医药强省建设的具体措施,全面推进中医药事业振兴发展。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河北中医药发展史上重大机遇最为集中的时期,是中医药各种优势和潜力得到更大发挥和释放的时期,必须着力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开拓奋进,确保实现初步建成中医药强省的目标。县域承载着全省80%的人口,下一步将开展中医药强县创建工作,“十三五”期间建设100个中医药强县,作为中医药强省的基础,各地要及早着手准备。我省将继续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中医药文化建设示范医院创建活动,让中医药文化广泛取得百姓认知,惠及百姓健康。要积极落实好《河北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加快项目落地,特别要支持环京津地区整合中医药资源和生态资源,打造一批中医药“医养结合”示范项目。
  中医药振兴发展需要各级各部门同心协力、共同推动。卫生计生和中医药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中医药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的职能作用,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争取中医药工作的最大支持,将思想和行动有效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推动中医药强省建设的强大合力。要加强典型选树,充分发挥屠呦呦研究员等中医药系统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认真梳理中医药工作先进地区和单位的好做法,在全省中医药系统加以推广。要加强舆论宣传,通过新闻媒体、机关网站、行业通讯等渠道,大力宣传中医药强省建设的重要进展和成功经验,为推进中医药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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