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宁区中医医院组织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适用法律培训

2021-05-26| 发布者: 燕赵中医| 查看: 393 |原作者: 杨月|来自: 燕赵中医网

为提升抚宁区中医医院医务人员法律意识,规范诊疗行为,在医疗活动中充分尊重和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防范医疗纠纷发生,进而提高医院整体的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5月18日下午,抚宁区中医医院在五楼会议室组织“医疗 ...

  为提升抚宁区中医医院医务人员法律意识,规范诊疗行为,在医疗活动中充分尊重和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防范医疗纠纷发生,进而提高医院整体的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5月18日下午,抚宁区中医医院在五楼会议室组织“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远程直播培训会,会议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孙东东主讲。院领导、临床、医技、护理共百余人参加了培训。

  孙东东教授深入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医疗损害责任”的相关条款。通过大量生动的案例,强调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树立法律意识,规范诊疗行为的重要性。并凭借其对医患纠纷处理的丰富经验和深入了解,就医院应如何加强管理,防范医疗差错等问题的发生方面,提出了独到的观点和看法。
  一个半小时的讲座,与会职工听得意犹未尽,并深受启发。此次培训对医院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职工们纷纷表示,要将今天领会到的精髓运用到今后的实际工作中,争取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为医院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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