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涛:中医药文化产业化发展的核心应是“有以为利,无以为用”

2016-07-23| 发布者: 燕赵中医| 查看: 2101 |原作者: 冯涛|来自: 燕赵中医网

所谓文化,其本质是集体人格,文化产品是文化的载体,而文化的产业化是为将文化发扬光大的必备条件。中医药文化的产业化发展其核心应当是“有以为利,无以为用”(道德经)。总体框架应当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考虑:

  所谓文化,其本质是集体人格,文化产品是文化的载体,而文化的产业化是为将文化发扬光大的必备条件。中医药文化的产业化发展其核心应当是“有以为利,无以为用”(道德经)。总体框架应当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考虑:

石家庄市中医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冯涛


  一、全面的产品研发。文化产品是文化传播的载体,不应仅局限于报刊、书籍、音像制品,更应当寻求种植、养殖、食品、保健用品、旅游、家居、建材等全行业产品研发,增加载体的多样性,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二、全面的构建运行模式。现有的文化产品的运行模式多以赠送为主,缺少创利途径,最终导致不断投入,缺少甚至没有回报(单就文化产业而言),不能够以文化养文化,于是缺少了发展的动力。中医药文化产业化发展要解决将文化产品市场化、商品化的问题,从而达到以文化养文化,良性发展的状况。利用现代的运营模式,为中医药文化产业化发展提供渠道保证;
  三、全面的动员社会参与。中医药文化产业化发展不仅是中医人的事,应当是社会的事,要调动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到中医药文化产业化发展项目中来,会议、论坛、讲座不应只是熟识的中医人圈内的小聚,更应注意调动政府、商会、各类社会团体的积极参与,共同谋划中医药文化产业化发展的大局,之所以这样讲是因为目前已经具备的良好的全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全社会对中医药文化的认知与热捧。全面的动员社会参与为中医药文化产业化发展提供人力资源;
  四、全面的市场开发。中医药文化产业化发展不仅是某市、某省的事,应当是全国乃至全世界的事,应当明确:中医药文化是世界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这种认识,中医药文化产业化发展应当是世界范围的发展,市场开发应当建立在全球大格局的前提下设计运行。全面的市场开发为中医药文化产业化发展提供展示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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