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六岁以下残疾儿童纳入康复救助范围

2018-11-26| 发布者: 燕赵中医| 查看: 866 |来自: 健康报

民政部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及时摸排掌握民政部门作为监护人的残疾儿童情况,将当前监护的0~6岁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全部纳入康复救助范围。及时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动态调整机 ...

  民政部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及时摸排掌握民政部门作为监护人的残疾儿童情况,将当前监护的0~6岁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全部纳入康复救助范围。及时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动态调整机制,确保符合康复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都享有康复救助。
  通知指出,要积极宣传引导民政部门服务保障的残疾儿童申请康复救助。继续优化提升儿童福利机构康复服务,主动争取残联组织、卫生健康等部门支持。引导支持相关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落实培育孵化、购买服务、税收优惠等政策,优化助残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积极履行志愿服务行政管理职责,引导广大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规范有序开展服务。引导鼓励和支持各类康复辅助器具企业参与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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