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期限或将要延长

2018-10-30| 发布者: 燕赵中医| 查看: 1998 |来自: 健康报网

日前,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国务院有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的报告提交审议。该报告指出,截至今年9月底,10个试点省(市)药品注册申请人共提出持有人申请1118件,全面覆盖了试点方案规定 ...

  日前,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国务院有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的报告提交审议。该报告指出,截至今年9月底,10个试点省(市)药品注册申请人共提出持有人申请1118件,全面覆盖了试点方案规定的行政区域。其中,已有186件药物临床试验获得批准,已有122件试点品种申请获准上市。
  该报告指出,试点过程中发现,试点区域限制医药产业平衡发展,10个试点省(市)为我国医药产业发达地区,吸引了药品研发机构和科研人员,有可能加剧地区之间医药产业发展不平衡。
  会上,国务院关于延长试点期限的相关议案也提交审议。议案说明提出,为做好试点工作和修法工作的衔接,需要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期限延长至修改完善后的《药品管理法》施行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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