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4项中药进口关税将取消

2018-04-25| 发布者: 燕赵中医| 查看: 997 |原作者: 栗征|来自: 中国中医药报

根据国务院第4次常务会议决定,日前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印发公告,自2018年5月1日起,对部分药品进口关税进行调整。

  根据国务院第4次常务会议决定,日前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印发公告,自2018年5月1日起,对部分药品进口关税进行调整。
  此次调整将取消28项药品的进口关税,其中包括含有青蒿素及其衍生物的中成药、中药酒(混合或非混合,治病或防病用已配定剂量或零售包装)、清凉油(混合或非混合,治病或防病用已配定剂量或零售包装)和其他中式成药(混合或非混合,治病或防病用已配定剂量或零售包装)。

微信扫一扫,分享给好友

2

鲜花
关闭
×

2人已赞赏

已赞赏过的网友 (2 人)

  • 鲜花

    匿名

  • 鲜花

    匿名

0条评论 997人参与 网友评论 文明发言,请先登录注册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最新评论

相关推荐
Copyright © 2016-2021 燕赵中医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冀B2-20050128号-6 冀公网安备:13019902000109号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广告合作客服QQ:31317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