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全面推进做好医疗纠纷人民自主调解工作

2017-11-01| 发布者: 燕赵中医| 查看: 1221 |来自: 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廊坊市全面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廊坊市全面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坚持五项原则。立足于人民调解性质,做好医疗纠纷调解工作。重点把握好纠纷处分权的自主性、调解员的中立性、调解活动的合法性、调解协议的严肃性和调解活动的公益性五项原则。
  二是坚持保稳定促和谐。市医调委受理纠纷后,积极工作,主动作为,既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更注意实际诉求的解决,引导其按正常途径解决争议,打消患方上访闹事的思想苗头。
  三是坚持公平公正。在纠纷调解过程中实行“四制”,即双方当事人书面申请制、承办调解员负责制、医调委合议制、医调委主任把关审核制。
  四是坚持超前防范。在调解纠纷过程中,坚持做到“四个一”,即调解一起医疗损害纠纷,宣传一次法律、医学知识,平和一处医患关系,向有关医疗单位提出一份防范医疗纠纷建议书。定期通报医疗单位纠纷情况,并选择典型性纠纷案例进行点评,增强医疗机构防控医疗风险意识。
  五是坚持带着感情做调解工作。对思想工作难度大的纠纷,调解人员亲自登门入户,到当事人家中面对面调解,由当事人上访变医调委工作人员上门调解。同时,印制廊坊市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宣传材料、医调委服务指南在廊坊日报、廊坊电视台、电台刊发、播放,在医疗机构悬挂张贴,引导患方当事人依法理性解决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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