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区域协同做好2024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

2024-05-22| 发布者: 燕赵中医| 查看: 61 |来自: 中国中医药报

通知指出扩大联盟范围,形成全国联盟集中采购;加强统筹协调,合理确定采购品种;聚焦重点领域,积极推进2024年集采扩面。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区域协同做好2024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扩大联盟范围,形成全国联盟集中采购;加强统筹协调,合理确定采购品种;聚焦重点领域,积极推进2024年集采扩面。

  《通知》明确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牵头开展全国联采,重点覆盖未过一致性评价的化学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聚焦采购金额大、覆盖人群广的临床常用药品和耗材“大品种”,以及国家组织集采品种的临床使用可替代或相关配套的药品和耗材。

  国家医保局重点指导如下全国联采工作:湖北牵头开展新批次全国中成药联盟采购和第一批全国中成药集采协议期满接续采购;山东牵头开展中药饮片联盟采购;河南牵头开展国家组织集采品种的可替代药品联盟采购;三明联盟开展肿瘤和呼吸系统等疾病用药集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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