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春运期间出行核酸检测要求明确

2021-01-28| 发布者: 燕赵中医| 查看11: 29900 |来自: 健康报网

1月27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有序做好春运期间群众出行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实施分区分级精准防控,严防出行传播风险。

  1月27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有序做好春运期间群众出行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实施分区分级精准防控,严防出行传播风险。
  通知指出,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春运期间不流动。中风险地区人员或近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春运期间原则上不流动;如确需出行,须经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并持有72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人员春运期间省际、市际出行,须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通知要求,14日内有发热、咳嗽、咽痛、腹泻、味觉嗅觉减退等临床症状之一者,尽量避免非必要出行。低风险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确需省际、市际出行的,以及跨省返回农村地区的返乡人员,应当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其他人员应当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出行,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如无必要,低风险地区人员应当尽量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地市。
  通知强调,各地要积极探索集中带量采购方式,批量采购核酸检测试剂、防护用品等耗材,降低核酸检测成本。检测试剂及配套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政府要多措并举改善对企业的服务,尽力采取相关扶持措施帮助企业降低生产成本。要提前与开展核酸检测业务的公立医院、第三方检测机构等签订购买服务协议,以量换价,降低单次核酸检测价格。按照自愿原则,春节期间返乡人员核酸检测可以采取10混1混采技术开展检测,降低个人检测费用负担,并及时出具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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