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文开展中医卫生公益帮扶

2018-08-10| 发布者: 燕赵中医| 查看11: 91800 |原作者: 董俊彤|来自: 中国中医药报

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第十二期“慈善医疗阳光救助工程”中医卫生公益帮扶项目的通知》。

  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第十二期“慈善医疗阳光救助工程”中医卫生公益帮扶项目的通知》。
  帮扶项目面向各级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和少数民族医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含胸痛卒中双中心建设项目帮扶方案和“输血造血式”项目帮扶方案。项目单位可向中华慈善总会“慈善医疗阳光救助工程”办公室申请使用期为3~5年的资金帮扶和利息补贴。
  “输血造血式”项目帮扶方案包括“造血式帮扶”和“输血式帮扶”两类。
  造血式帮扶即为项目单位采购预算达200万以上的,可向中华慈善总会“慈善医疗阳光救助工程”办公室申请使用期为3~5年的免息资金。
  输血式帮扶即为各级中医医院采购预算不到200万元的,中华慈善总会“慈善医疗阳光救助工程”办公室帮扶所需资金总额的20%~30%。
  据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中华慈善总会已共同开展了十一期“慈善医疗阳光救助工程”,取得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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