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基本公卫项目承担机构需信息公开

2018-04-09| 发布者: 燕赵中医| 查看11: 152500 |来自: 健康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建立有效的机构信息公开机制,充分利用政府官方网站、App、公众号、报刊、电视等多种渠道和方式,长期稳定的公开辖区内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所有医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建立有效的机构信息公开机制,充分利用政府官方网站、App、公众号、报刊、电视等多种渠道和方式,长期稳定的公开辖区内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所有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信息。
  根据要求,这些公开的信息应当包括机构信息、机构地址、联系电话、承担项目的内容等。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表示,此举是为进一步提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可及性,方便公众更方便快捷地获得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增强群众获得感。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表示,对于各地暂时没有条件自行进行网络在线信息公开的,拟委托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利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协助地方做好相关工作,一并给予信息公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基层卫生司将统一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或媒体上公开各地的相关公开方式。信息公开事项,将作为2017年、2018年项目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微信扫一扫,分享给好友

1

鲜花
关闭
×

1人已赞赏

已赞赏过的网友 (1 人)

  • 鲜花

    匿名

0条评论 1525人参与 网友评论 文明发言,请先登录注册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最新评论

Copyright © 2016-2024 燕赵中医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冀B2-20050128号-6 冀公网安备:13019902000109号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石高新字第188号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广告合作客服QQ:5272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