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执行第二批中央财政2022年 基层医疗卫生人员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 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一、实施依据 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河北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二、项目目标。 通过对全省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开展中医药服务能力大培训,提高基层运用中医药知识与技能防治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能力。 三、项目内容 项目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线上培训 1.培训对象。全省所有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医药人员,全省所有乡村医生。 2.培训方式。培训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具体培训委托河北医科大学乡村医师学院利用“河北乡医”平台组织开展,培训内容累计不少于50学时。 3.培训师资。选取在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等某些或某一疾病,疗效确实突出的国家、省市级名中医、重点专科学术带头人、业务骨干以及确有中医技术专长人员。具体授课老师由河北中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遴选确定后报省中医药管理局备案。 4.培训内容。培训内容要紧扣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以“简便、实用、安全、有效”为原则,通过病种带技术、技术带病种相结合的方式,培训对象能够“一听就懂、一学就会、一用就灵”。河北中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开展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培训需求的前期摸底调研,根据基层所需确定具体培训内容,培训内容确定后报省中医药管理局。 5.管理考核。河北医科大学乡村医师学院具体负责项目的管理与考核,做好培训专家和内容的前期宣传,激发和调动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学习积极性;严格过程管理,做好各地参训人员上线统计;采取线上问答、考试等多种形式,对阶段性培训效果进行评估。省中医药管理局将适时督导检查并对参训人员偏少的地市进行通报。 (二)线下培训 1.培训对象。30个县(市、区)乡镇卫生院中医药人员和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平原县(市、区)培训100人(分两批),山区县(市、区)培训至少50人。 2.培训方式。采取线下培训方式,由项目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组织,是否安排住宿由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视实际情况确定。线下培训要按照所在地防疫要求进行。 3.培训师资。选取在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等某些或某一疾病,疗效确实突出的各级名中医、重点专科学术带头人、业务骨干以及确有中医技术专长人员。具体由各项目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确定,各地市卫生健康委要主动帮助各项目县(市、区)协调培训师资。 4.培训内容。要紧扣基层常见病、多发病和技术服务需求,以“简便、实用、安全、有效”为原则,培训对象能够“一听就懂、一学就会、一用就灵”。 5.管理考核。培训要节俭、重实际、出效果、不走过场,项目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要做好签到、纪律要求等工作,提前将培训时间、对象、师资、内容等信息报所在地市卫生健康委。各地市卫生健康委要采取电话抽查培训人员、实地检查等多形式进行督导,培训结束后要汇总本地区培训情况,形成简要务实报告报省中医药管理局。培训期间省中医药管理局将不打招呼进行实地抽查督导。 四、执行时间 2022年12月底前,项目经费预算执行完毕。 五、资金安排 (一)线上培训。安排基层医疗卫生人员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线上培训经费100万元。其中拨付河北医科大学6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培训、项目管理、项目考核、优秀评选等相关工作;拨付河北中医学院40万元,主要用于授课专家劳务费、视频课程录制等相关工作。 (二)线下培训。安排基层医疗卫生人员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线下培训经费450万元,每县(市、区)15万元,拨付30个县级卫生健康委,资金主要用于组织培训、食宿费用、专家劳务费、管理考核等相关工作。 六、组织与管理 (一)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负责项目的组织管理。各项目单位要成立项目工作组,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和工作计划,负责项目具体实施。 (二)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执行,做到专款专用,加强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实施所需设备购置,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 (三)项目完成后1个月内,项目单位应做好绩效自评工作,并将绩效评价报告报送省中医药管理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按有关规定对经费使用、实施效果等进行考核。 3 b [4 e- T: k7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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