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河北省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单位名单公示

2021-05-31| 发布者: 燕赵中医| 查看: 844 |来自: 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为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和《省中医药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加快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建设的通知》要求,做好我省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工作,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商务厅联合组织 ...

  为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和《省中医药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加快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建设的通知》要求,做好我省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工作,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商务厅联合组织,经过单位申报、各市审核推荐、申报单位答辩、专家集中评审等环节程序,拟确定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理工大学、秦皇岛市中医医院、河北中医学院、河北省医疗气功医院、石家庄市中医院6家单位(排名不分先后)为河北省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单位。现予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5月31日至6月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省中医药管理局或省商务厅反映(信函以寄发日邮戳为准),逾期视为无异议。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省中医药管理局 石莹;0311-66165525
  电子邮箱:zhongyijuzonghe@hebwst.gov.cn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42号(省中医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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