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药监局:将严查执业药师“挂证”行为

2019-04-09| 发布者: 燕赵中医| 查看: 711 |来自: 河北日报

从河北省药监局获悉,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结合河北省开展的非法渠道购销药品专项整治行动,省药监局近期将组织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监督检查。

  从河北省药监局获悉,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结合河北省开展的非法渠道购销药品专项整治行动,省药监局近期将组织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监督检查。
  根据要求,各地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检查,严厉查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及时汇总各地查处的“挂证”执业药师信息,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并在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予以记录公示。要督促药品零售企业在4月30日前完成自查整改,并向属地监管部门提交自查整改报告。凡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不能在岗履职的,立即整改或4月30日前主动申请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
  5月1日起,河北省全面开展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监督检查。凡检查发现查实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执业药师“挂证”的,撤销其GSP认证证书,并通报当地医保管理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微信扫一扫,分享给好友


鲜花
关闭
×

0人已赞赏

0条评论 711人参与 网友评论 文明发言,请先登录注册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最新评论

相关推荐
Copyright © 2016-2021 燕赵中医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冀B2-20050128号-6 冀公网安备:13019902000109号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广告合作客服QQ:31317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