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19批次药品不合格

2018-10-30| 发布者: 燕赵中医| 查看: 952 |来自: 人民网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等6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苏州弘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生产的19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等6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苏州弘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生产的19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根据官网信息,此次不合格的药物涉及到盐酸多塞平片、盐酸奥洛他定滴眼液、乙肝解读胶囊以及槟榔、独活等药物。不合格原因多为水分、装量、黄曲霉毒素、二氧化硫残留量、可见异物等分项目不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的19批次药如下:

  不符合规定项目的小知识
  1、水分偏高通常是由于药品包装不严,在储存和流通过程中引湿所导致。水分偏高会引起药品稳定性下降,导致药品水解等。
  2、装量不符合规定会导致临床给药剂量不足,带来相应风险,不符合规定的主要原因是工艺控制不当。
  3、黄曲霉毒素可以由曲霉菌黄曲霉、寄生曲霉、集峰曲霉和伪溜曲霉4种真菌产生,是一组化学结构类似的二呋喃香豆素的衍生化合物。中药在贮存、制备、运输过程中若保存不当,可能因受潮霉变而污染黄曲霉毒素。
  4、二氧化硫残留量系指中药材及饮片中残留的亚硫酸盐类物质的总量,以二氧化硫计。中药材中之所以含二氧化硫,是因为淀粉和糖含量高的中药材容易起虫,而含硫的化学物质能起到防虫、杀虫的作用。商家用硫磺熏制中药材,正是这个目的。枸杞、当归、天麻、山药、白芍、菊花等都是易被使用二氧化硫的中药材。过度硫熏对很多中药材质量有不利影响。二氧化硫摄入过多也可能损害胃肠、肝脏等器官的健康,严重时还会导致出现腹泻、呕吐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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