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召开全省医联体建设试点工作启动及推进会

2018-04-25| 发布者: 燕赵中医| 查看: 1133 |来自: 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4月23日,省卫生计生委会同省编委办、省发改委(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有关部门召开全省医联体建设试点工作启动及推进视频会议,省编委办副主任李英明出席会议,省卫生计生委党组成员、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

  4月23日,省卫生计生委会同省编委办、省发改委(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有关部门召开全省医联体建设试点工作启动及推进视频会议,省编委办副主任李英明出席会议,省卫生计生委党组成员、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姜建明,省发改委副巡视员李胜群以及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卫生计生委党组成员、计生协专职副会长许钢柱主持会议。

  会上,省发改委副巡视员李胜群、省财政厅及省人社厅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就医联体建设医药价格调整、财政投入、医保支付方式及薪酬制度改革等方面进行部署。姜建明就全省医联体建设试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许钢柱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强化保障,在落实医联体投入政策上再加力;要强化创新,在完善公立医院改革路径上再加力;要强化监督,在健全财政资金管理上再加力。
  会议强调,各级人社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配合做好医联体建设试点工作;要抓住重点环节,提升医联体建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行“总额管理、结余奖励、合理超支分担”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不断完善医保服务协议管理和医疗机构考核办法,不断完善医联体薪酬分配制度;要勇于担当作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李胜群对我省医药价格改革工作进行总结回顾。他要求,各级发改(物价)部门一要抓紧出台运用价格政策促进支持医联体健康发展的意见。要做好医联体内部不同层次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衔接,充分调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性;要完善远程诊疗项目价格;要探索设立家庭签约医生服务收费项目,合理制定收费标准。二要利用价格杠杆促进分级诊疗。按照“四个拉开”原则,动态调整县和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对不同层次医疗服务制定不同价格,体现服务质量差异,引导患者合理就医。三要坚持统筹兼顾。要妥善处理好完善补偿机制、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提高群众受益水平、促进医药产业发展之间的关系,做到协调联动,无缝衔接。
  姜建明全面总结了一年来全省医联体建设工作成效。他强调,各地、各单位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推动医联体建设的信心和决心,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推进医联体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二要对标罗湖经验,正视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三要借鉴罗湖模式,全力推进我省医联体建设试点工作。要围绕构建管理共同体,下大力进行资源整合;要围绕构建利益共同体,下大力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要围绕构建责任共同体,下大力完善正向激励机制;要围绕构建服务共同体,下大力加强内部运行管理。四要扛起政治责任,确保试点工作落地见效。要坚决摒弃敷衍塞责、各自为政“两种思想”,做到前期准备和后续配套“两个到位”,用好宣传培训和考核评价“两种手段”,动真格、出实招、见实效。力争用一年左右时间,每个设区市至少建成两个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同时,对非试点地区和贫困县医联体建设进行了安排部署。
  许钢柱要求,各地、各单位会后要立即召开专门会议,迅速传达会议精神;要立即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专题研究贯彻落实意见;要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定期联席会议机制;要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工作。
  省级试点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省、市级试点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各市卫生计生委主要志、分管负责同志及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各市编委办、发改(物价局)、财政、人社、医保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省、市级试点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处室负责同志,部分医院院长参加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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