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东义 发表于 2024-3-14 12:10:17

天佑中医,马治国为民间中医、确有专长建言呼吁、完善政策

本帖最后由 曹东义 于 2024-3-14 12:12 编辑


马治国 ,陕西省绥德市人,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西安交通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律师、仲裁员、司法鉴定人。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知识产权局首批专家库成员,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骨干专家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兼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兼传统医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 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卫生法学会医药知识产权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 陕西省法学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法学会科技法学研究会会长, 陕西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陕西省版权协会副理事长, 陕西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陕西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陕西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陕西省法学会法律风险预防与化解研究会副会长, 陕西省法学会仲裁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陕西省法学会审判与执行研究会副会长 。

丝路创新创业产权保护服务联盟副理事长,陕西省委政法委咨询专家、特邀研究员,陕西省决策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陕西省发改委法律顾问,陕西省科技厅法律顾问,陕西省知识产权局法律顾问等。

出生日期
1959年7月

毕业院校
西安交通大学(学士、硕士、博士)

专业方向
知识产权与科学技术法学,民商法与市场法律治理,文化遗产与传统医药法,法学理论与法律哲学

职务
西安交通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



教育经历
1978--1982年,西安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读大学本科,获哲学学士。

1985--1988年,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技术经济法律研究中心,读经济法学硕士,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6--2003年,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师从著名管理学家、中国工程院院士汪应洛教授读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研究生,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工作经历
1. 教学工作经历

1982.8--1988.6 空军电讯工程学院任教官。

1988.6--2001.3 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技术经济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主任。

2001.3--2005.1 西安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学系主任、教授。

2005.1--2008.1 西安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副院长、教授。

2008.1--2014.3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2014.3--今, 西安交通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2. 法律实务工作经历

1993--1995年,在陕西海普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1995--2002年,在陕西大千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2002--2008年,在陕西嘉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2017年,在陕西汉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7--今 , 广东信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折叠编辑本段学术及社会兼职
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副会长
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
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传统医药委员会副主任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
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会长
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
中国卫生法学会医药知识产权委员会副主任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
陕西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
陕西省法学会常务理事
陕西省法学会科技法学研究会会长
陕西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陕西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陕西省版权协会副理事长
陕西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陕西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陕西省法学会法律风险预防与化解研究会副会长
陕西省法学会仲裁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陕西省法学会审判与执行研究会副会长
丝路创新创业产权保护服务联盟副理事长
陕西省委政法委咨询专家、特邀研究员
陕西省决策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
陕西省发改委法律顾问
陕西省科技厅法律顾问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法律顾问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法律顾问
陕西省第九届、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法律咨询员
陕西省检察院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
陕西省"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学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
西安市检察院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
折叠编辑本段获奖记录
陕西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项,三等奖4项
陕西省委省政府干部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1项
最高人民检察院学术论文三等奖奖1项
陕西省决策咨询委员会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三等奖3项
西安市政府优秀成果三等奖奖1项
获陕西省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3项
陕西高校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
司法部优秀教材奖1项
陕西省级精品课程1项
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
西安交通大学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
西安交通大学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
西安交通大学优秀教材一等奖1项
西安交通大学优秀课程奖1项
西安交通大学获宝钢优秀教师奖1项
王宽诚育才奖1项
教书育人先进个人项2项
指导校级优秀博士论文3篇
指导校级优秀硕士论文1篇
指导校级本科生毕业论文4篇
获国务院"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全国社科普及名家
全国社科联先进个人
陕西省社科普及名家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重要贡献奖
国家知识产权局首批专家库成员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骨干专家
国家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专家
陕西省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专家。
中国科技法学最高奖--杰出贡献奖
陕西省首届优秀青年法学工作者
陕西省第二届优秀法学研究工作者
西安交通大学2005年教书育人先进个人
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教书育人先进个人
西安交通大学2018年宝钢优秀教师奖
陕西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
陕西省"五一劳动奖章"
折叠编辑本段主要贡献
折叠科研项目
主持重要科研课题50余项,其中国家级课题8项,省部级课题20项、横向课题20余项。其中:

国家级项目:

1.201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专门制度研究";

2.2002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WTO框架下中国西部知识产权保护对策研究"(02BFX015);

3.2002年,国家863软件重大专项:"开放源码软件和通用公共许可证(GPL)的知识产权及其相关法律问题研究"(2002AA1Z2001);

4.2004年,国家863软件重大专项(滚动)"开放源码软件和通用公共许可证(GPL)的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问题研究"(2004AA1Z2070)

5.2005年,国家软科学(政策纲要)项目子课题"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配套办法研究"(2006GXR00006);

6.2009年,博士点基金项目"中国高校著作权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200806980053);

7.2010年,博士点基金项目"中外高校著作权授权模式研究"(20100201110067);

8.2005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第12专题子课题"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与利用研究"。

折叠学术论文
发表学术论文300多篇,代表作品:

论文题目

发表期刊

发表时间

论人工智能体刑法适用之可能性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

2018年02期

区块链视角下的数字版权治理体系构建

《科技与法律》

2018年02期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背景下我国版权保护典型案例对版权产业发展的影响

科技进步与对策

2017年10期

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科版)

2016年04期

汉传佛教禅学思想对构建中华现代文明的意义--发掘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增强中华民族文化自信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05期

新加坡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模式及对中国的启示

上海交通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年05期

论行书诉讼检查监督的理论基础,

《湖南社会科学》

2014年04期

从"观厥""厘降"卦变大义看尧邦父宗法的传播--<尧典>父宗法之<周易>新解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14年03期

从"生态中心主义"到科技立法的生态价值

社会科学研究

2012年04期

关中-天水经济区统筹科技资源立法研究

情报杂志

2012年02期

论我国知识产权的刑事法律保护--以TRIPS协议与ACTA为视域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年05期

媒体收视率调查公司样本户数据的商业秘密保护--对国内首例干扰样本户信息案件的分析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11年02期

以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应对知识共享运动中的著作权保护与管理困境

科技与法律

2011年05期

信息网络传播权与发行权的冲突与协调

法学杂志

2010年09期

复制传播技术提供者的著作权警示义务

知识产权

2010年02期

论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法学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指导地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

2008年05期

现代知识产权与人权冲突的法理分析

政治与法律

2008年08期

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的认定及其民法规制

电子知识产权

2008年06期

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立法价值研究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08年01期

对技术出口中专利壁垒的私力救济与公力破解--以DVD专利池纠纷案为切入点

国际经贸探索

2006年05期

欧洲计算机相关发明的专利性问题:法律和经济方面的讨论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06年05期

软件最终用户侵权的刑事责任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06年05期

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合同的性质及责任承担

当代经济科学

2006年01期

民间音乐作品保护的著作权法依据分析

西北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5年06期

学术论文剽窃的认定及法律责任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05年04期

开放源码软件开发使用中的专利风险与对策

电子知识产权

2005年07期

技术创新人才保护的法律制度创新

科技与法律

2005年02期

开放源代码软件通用公共许可证的法律性质

科技进步与对策

2004年11期

基于TRIPs框架下的传统知识保护问题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04年03期

信息网络安全法律体系初探

科技与法律

2004年03期

电子证据法律地位探析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03年03期

网页信息,要约?要约邀请?

河北法学

2002年01期

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对我国高等法学教育的影响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01年03期

网络版权中技术措施的法律保护

科技与法律

2001年02期

网络环境下版权合理使用问题研究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01年01期

计算机软件的专门立法保护研究

法律科学

1999年06期

网络服务提供商(ISP)版权责任问题研究

《法律科学》

2000年04期

参见:

折叠著作
出版著作、教材(15部)主要代表作:

1.《技术合同签订指南》,合著,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1988

2.《科技与经济法律新问题研究》,专著,陕西人民出版社;1993

3.《中国科技法律问题研究》,著,陕西人民出版社社,2001

4.《知识产权法学》,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5.《经济法学》,主编,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04

6.《科技法学》,副主编,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5

7.《西部知识产权保护战略》,主编,知识产权出版社,2007

8.《加快推进"大西安"创新性区域建设的政策法律保护论文集》,主编,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14

9.《陕西省地方性法规评估研究》,主编,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15

曹东义 发表于 2024-3-29 16:59:38

解决“民间中医”行医资质的建议
马治国张楠占妮
西安交通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
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在三年抗役、疫后康复中的作用有目共睹。中医药是中国人民生命健康的最可靠保障。仅仅体制内的中医承担不了如此使命,被制度困在民间的中医是重要补充力量,解决民间中医合法行医问题,关系到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关系到健康中国建设,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关系到中国文化自信。
一、当前的突出问题
第一,绝大多数民间中医无法获得行医资质。要么停止中医药传承,要么从事非法行医。
第二,目前获取行医资质的两条途径对民间中医都是“死路”。执业医师考试不适合民间中医,只能通过确有专长考核获得行医资质,国家卫健委制定了《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称暂行办法)但执行效果很差,成为民间中医的合法“关卡”。
二、原因分析
第一,各地对党中央国务院发展中医药的精神落实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并未采取切实可行措施。2019年启动全国范围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考核工作以来,各地考核频率差异较大。截至2019年,全国3787位民间中医通过考核获得行医资质,但至今大多数未取得证书,无法注册行医。
第二,确有专长考核《暂行办法》及实施存在重大缺陷,背离制度设计初衷,绝大多数民间中医无法满足条件,客观上阻碍了民间特色中医技术的传承创新发展。
缺陷一,增大报名难度,阻止入围。《暂行办法》规定的推荐程序和推荐人资格已经很严,各地又层层增加难度。有的省份要求“推荐医师亲至现场确认,并需与被推荐人共同照相上传至报名系统”;有的省份要求推荐医师亲至现场确认签字。由于民间中医与执业医师之间存在竞争关系和互不认可的问题,民间中医很难得到推荐,天津2019年度报名审核通过率仅为5.13%。有些民间中医为了得到推荐无奈向推荐医师支付不菲的推荐费,民间中医雪上加霜。
缺陷二,缺乏具体、统一的考核程序和标准。各地自行尝试,分别安排。国家没有统一的考核合格标准,各地区考核合格率和通过人数差距巨大,如2022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为31.80%,而江苏省仅为0.63%;2021年度,四川省通过人数433人,河北省仅为17人。
缺陷三,缺乏统一的考核病症参考目录。各地区在实践中自定目录,准确性和确定性差,可能造成民间中医无法选择相应类别参加考核或者选择错误的类别,最终造成考核结果不通过。
缺陷四,考核结果评判方法不同。国家规定的方式是票决制,各地在考核实践中采用票决制、分决制等多种方式不一,严重影响结果的公平。
三、建议
第一,管理部门应提高认识,加强监督。传承保护和创新发展中医药是习近平总书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文化自信的代表性领域,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当作为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完成,纪检部门应主动监督。
第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应及时完善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的考核政策。根据确有专长考核工作试行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完善、细化《暂行办法》,总结吸收全国确有专长考核工作经验,明确统一考核结果产生方式;增设可供参考的考试评价标准、考试病症参考目录等内容,在提高考核工作指导性的同时,保留地区自主性。
第三,简化考核报名审核程序
一是适当放宽确有专长考核中推荐医师的资质要求,建议只对推荐医师执业年限进行限制,适当放宽推荐医师每年可以推荐的人数,解决部分省份考核报名条件过于严苛的问题,有效改善民间中医找寻推荐医师困难的现实情况,保障我国优秀民间中医正常获得推荐和报名。
二是取消推荐医师亲至现场确认并需拍照的考核程序,保留申请人个人资料的现场确认,从制度设计上简化考核报名程序。修改报名信息三级审核公示的程序,更新为县、市级审核,省级终审并公示。此外,报名通知中还需要明确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范围以及异议受理的程序,保证资格考试的程序正当性。



作者信息:
马治国,西安交通大学教授,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专门制度研究》首席专家。
张楠、占妮,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天佑中医,马治国为民间中医、确有专长建言呼吁、完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