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东义 发表于 2023-4-19 19:07:53

国家征集:中医师带徒的指导老师,有缘就能师徒传承

本帖最后由 曹东义 于 2023-4-24 18:09 编辑

曹东义按:
国家为了推动中医师徒传承,正在有些地区、单位进行试点,但是缺乏师资,因此,正在征集可以带徒弟的指导老师。
指导老师的申请条件为:有丰富的卫生健康技术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具有十年以上的临床经验,具有主治医师以 上职称,年龄在40岁以上,在特定领域内被公认为是学科 带头人或知名专家;患者认可度和满意率较高,具有良好声 誉;在行业中有特殊专长或贡献者,可不受年龄、职称限制。身体健康,能够完成传承任务。

自己填表申报也可以,也可以由曹东义转发
国家卫生健康委流动人口服务中心
关于征集遴选卫生健康技术推广传承应用项目 传承人及传承技术的函

各有关单位:为推进卫生健康技术推广传承应用项目的实施,发挥好 名医专家在卫生健康技术推广中的作用,推动卫生健康技术 的传承推广和应用,我中心拟征集遴选一批项目传承人及传承技术。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一、征集遴选条件按照《卫生健康技术推广传承应用项目方案》和《卫生 健康技术推广传承应用项目传承人及传承技术管理办法》规定条件执行。二、 征集遴选程序(一)由各医疗卫生机构、科研机构、学术团体和社会 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按规定填写《传承人及传承技术登记表》报送至中心;(二)中心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申报人及申报技术进行评审。(三)经专家评审通过的,经中心研究决定,确定为传 承人并明确传承技术,相关情况可在国家卫生健康技术推广应用信息服务平台备案查询。

三、 征集遴选时间2023年4月起。四、 联系方式如有疑问请咨询中心信息服务处联系人。联系人:王岑宁(信息服务处) 15727320208邮箱: tgccyy@163.com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4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流动人口服务中心(知春路办公区)

附件:1.卫生健康技术推广传承应用项目方案2.卫生健康技术推广传承应用项目传承人及传 承技术管理办法3.卫生健康技术推广传承应用项目传承人及传承 技术登记表




国家卫生健康委流动人口服务中心2023年4月6日





主 送 : 各 有 关 单 位
抄送: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健康服务与技术推广分会、专 科专病诊疗分会、北京唯美润群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国家卫生健康委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办公室2023年4月6日印发
校对:王岑宁

全国卫生健康技术推广传承应用项目方案 (2022年6月20日修订稿)

卫生健康技术推广是卫生健康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 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建立完善分 级诊疗制度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满 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和健康扶贫的有效手段,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实际行动。为探索通过传承方式推广卫生健康技术,丰富基层卫生健康工作人员学习新技术的路径,传承名医专家的学术思想和诊疗经验,促进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服务的需求,在国家卫生健康委流动人口服务中心的指导下,由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主办, 中国卫生信息与健康医疗大数据学会健康服务与技术推广分会、中国中医药信息学会专科专病诊疗分会、北京荟元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支持,联合开展“全国卫生健康技术推广传承应用项目” (以下简称:传承项目)。一、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一)传承是卫生健康技术推广的有效途径目前,卫生健康技术推广主要采取短期集中培训的方式 进行。这种方式存在学员互动少、到课率低、师资调配难、反馈不及时等缺点。运用传承方式推广卫生健康技术,通过 传承人言传(讲授)身教(实践),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 方式,向师承人传授卫生健康技术,帮助师承人理解理论知 识,指导师承人开展临床实践,确保师承人掌握并应用技术。 相较于短期集中培训的形式,传承方式更有利于调动和增强师承人的积极性和责任心,有利于师承人牢固掌握和使用技术,是基层卫生健康技术推广应用的创新途径。(二)传承是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者学习的重要方式基层医务人员学习卫生健康新理念、新技术,提升自身 医疗技术水平的愿望比较强烈。在传统医学(即中医学和少 数民族医学)领域,基层工作者以传承方式学习中医药技术 的诉求较为突出,但机会较少;在现代医学领域(即通常说 的西医学),传承是在学历教育、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系 统学习外习得卫生健康知识和技术新的机会。传承方式丰富 了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者学习新知识、新技术的途径,为有志于学习掌握新技术、提升服务能力的医务工作者创造了条件。(三)传承是提升基层医疗健康服务能力的可靠抓手在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上,关键和核心在于 “强基层”。当前“看病难”问题,是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健 康服务需求侧升级、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又相对滞后、供需 侧双向约束的结果。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要切实贯彻 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把更 多的人才技术、新增资源、优惠政策向基层倾斜,逐步提升 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传承项目的根本目标就是将安全、 可靠、有效、经济、适宜的卫生健康技术资源下沉到基层,促进基层医疗健康服务能力的提升。(四)传承是对优秀医药思想理论和经验技术的大力弘扬卫生健康技术只有在使用中才具有生命力,只有在传承中才能得到进一步创新和发展。目前我国一大批中医药专家   进入高龄阶段,专家对其理论、思想、专著等内容有迫切的传承意愿,但受制于精力、人员、经费的限制,思想和成果未能被有效传承,相当部分名老中医专家面临着“后继无人”、“后继乏人”的窘境,抢救性工作迫在眉睫。开展传承项目,可以将中医药名家的医德、医理、医术进行整理研究,将西 医先进的技术及诊疗规范进行梳理,并搭建平台将我国卫生健康行业的科研成果、特色理论、临床经验进行传承和弘扬。二、 项目目标项目遵循医学理论和发展规律,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 保持和发挥我国医学特色和优势,依托全国众多卫生健康领域专家学者力量,面向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者开展卫生健康技术推广传承,加快卫生健康技术在基层的推广应用。通过项目实施,逐步分批次、分层次确定卫生健康技术推广传承人   和师承人,整理并推广传承人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积累探索传承的有效方法和创新模式,系统性地将传承人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向师承人传授,并逐步将其成果共享至国家卫生健康技术推广应用信息服务平台(服务平台网址:www.gjwsjkjstg.cn)    , 供广大卫生健康工作者和群众共享, 以实现推广卫生健康技术,提高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的目标。三、 项目内容(一)整理传承人传承教材结合传承人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全面分析整理传承人 临床原始资料、学术资料,为每位传承人确定卫生健康技术 传承教材。对传承人的典型病案进行整理,将这些病案(包 括回顾性病案、前瞻性病案)录入电脑形成电子病案留存研究。(二)整理传承人临床诊疗方案结合传承人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重点选择传承人擅长 的卫生健康技术,对其学术思想、处方及技术方法等进行系统整理,形成相应的诊疗方案和方法,推广应用于临床、科研或教学活动。(三)整理传承人影像资料为每位传承人整理编辑诊治病证和讲课的影像资料(如 点评讲解、诊疗手法、技术演示、讲课内容等),并通过国家卫生健康技术推广应用信息服务平台予以推广。(四)推动形成传承人技术产品整理传承人在长期临床实践中形成的组方合理、疗效可 靠、主治病证明确的药方或诊疗技术等,整理汇编传承人经 验,并对疗效特别显著的药方、诊疗技术等开展深入研究,对接相关科研机构、企业,探索研发技术产品。(五)向师承人系统推广传承人成果传承人通过面授(带教)、病案分析、远程指导、网课 等形式向师承人开展卫生健康技术传授教学。项目按照技术 推广内容、等级的不同分为半年、 一年和三年等学习周期 (表),师承人员需完成项目传承人要求的学习课程,并由传承人进行考核。表:学习周期课时计划表

学习形式半年制一年制三年制
面授理论课程32个课时48个课时96个课时
病案分析课程
16个课时
24个课时
48个课时
自学48个课时72个课时144个课时
撰写学习体会24个课时36个课时72个课时
合计120个课时180个课时360个课时
备注:如受疫情或其他因素影响,经传承人和师承人商定,面授课程可以通过线上平台开展。(六)将成果共享至国家卫生健康技术推广应用信息服

务平台将项目整理后的、具备向卫生健康或相关从业者进一步 推广应用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逐步上传至信息服务平台, 使技术精准触达需求人群,更好地保存和传承。同时,将可供广大群众受用的养生保健、疾病预防、健康维护、慢病管 理等知识上传至信息服务平台和其他相关网络平台,使其成果为社会共享。四、 传承流程(一)师承申请申请人根据自身需求登录国家卫生健康技术推广应用 信息服务平台提出师承申请,在传承项目报名模块中提交相 关材料,包括报名信息表(含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 医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相关技能证书等。师承申请也可由承办单位统一组织办理。(二)师承审核承办单位初步审核申请人员相关资质真实性、有效性,经主办单位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即取得师承人资格。(三)师徒匹配依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意向,匹配项目传承人专家库中 的资源,向项目传承人提出建议,经传承人同意后,签订师承关系合同书,建立师徒关系。(四)传承活动按照传承人和主办单位共同制定的《传承计划》,传承 人通过会议、讲座、面授、随诊、远程指导等多种形式传承卫生健康技术。(五)出师考核师承人学习期间,需完成项目规定的学习内容,并向传承人提交病案、学习笔记、读书临证心得、论文等材料,经 传承人考核后,由主办单位颁发“全国卫生健康技术推广传承应用项目师承证书”,传承活动结束。五、 传承人、师承人的申请(一)卫生健康技术推广传承人 1.传承人的界定(1)传统医学技术传承人传统医学技术传承人,即传授中医药技术的专业人员,分为国医大师、名老中医和知名专家三个层级。国医大师: 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授予“国医大师”荣誉称号的国家级中医名医、学者。名老中医: 在地方遴选推荐的基础上,经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确定的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学者。知名专家: 经有关单位、机构推荐,由指导单位组织专家审核、确定的全国基层中医药专家、学者。(2)现代医学技术传承人现代医学技术传承人,即传授西医技术的专业人员,分为院士和突出贡献专家、资深专家及知名专家三个层级。院士和突出贡献专家: 中科院院士”、工程院院士,或者做出突出贡献、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医学专家、学者。资深专家: 做出突出贡献、享受省级地方政府特殊津贴的医学专家、学者。知名专家: 经有关单位、机构遴选推荐,由指导单位组织专家审核、确定的卫生健康技术专家、学者。2. 申请条件国医大师、院士和突出贡献专家、名老中医、资深专家可根据自身身体、工作条件自愿提出申请。知名专家的申请条件为:有丰富的卫生健康技术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具有十年以上的临床经验,具有主治医师以 上职称,年龄在40岁以上,在特定领域内被公认为是学科 带头人或知名专家;患者认可度和满意率较高,具有良好声 誉;在行业中有特殊专长或贡献者,可不受年龄、职称限制。身体健康,能够完成传承任务。3.申请流程符合以上条件者可以申请作为全国卫生健康技术推广 传承应用项目传承人,经审核、评定、入选后,由指导单位 颁发“全国卫生健康技术推广传承应用项目传承人证书”, 在国家卫生健康技术推广应用信息服务平台上进行查询和宣传展示推广。(二)卫生健康技术推广师承人1.师承人的界定师承人,即学习、效法和继承传承人卫生健康技术的专 业人员。从事卫生健康事业,具有一定卫生健康专业知识和 临床实践基础,并由师承人所在单位或推荐单位确认,承办 单位初步审核申请人员相关资质真实性、有效性,经主办单 位审核通过后,可确定为全国卫生健康技术推广传承应用项目师承人。2.传统医学技术师承人申报条件(1)申报国医大师师承人,须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 医药专业高级职称的卫生健康工作者。在行业中有特殊专长或贡献者,可不受年龄、职称限制。(2)申报名老中医师承人,须具有主治医师等医药专业中级职称的卫生健康工作者,在行业中有特殊专长或贡献者,可不受年龄、职称限制。(3)申报知名专家师承人,须具有住院医师或助理医师等医药专业初级职称的卫生健康工作者。(4)民间中医申请成为师承人的,经相关单位推荐, 经承办单位初审、主办单位审核后,可申请成为师承人;取 得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认可证书(如:医术确 有专长证书、师承证书、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证书等)的, 可申请成为师承人。在行业中有特殊专长或贡献者,可不受年龄、职称限制。3.现代医学技术师承人申报条件(1)申报院士和突出贡献专家师承人,须具有副主任 医师及以上医药专业高级职称的医疗卫生工作者。在行业中有特殊专长或贡献者,可不受年龄、职称限制。(2)申报资深专家师承人,须具有主治医师等医药专 业中级职称的医疗卫生工作者,在行业中有特殊专长或贡献者,可不受年龄、职称限制。(3)申报知名专家师承人,须具有住院医师等医药专业初级职称的医疗卫生工作者。六、 项目组织( 一)指导单位负责项目的政策指导;认定项目传承人及传承技术,颁 发传承人证书;与主办单位共同发布师承人招录函;监督项 目实施,评估项目实施效果;利用国家卫生健康技术推广信息服务平台提供信息技术支持。(二)主办单位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认定师承人,管理传承活动,颁发师承证书,募集和管理项目经费,根据需要确定承办单位和项目工作站并报指导单位备案。(三)支持单位协助遴选传承人及传承技术,推荐师承人,协助审定师承人资格;完成项目联合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四)承办单位根据传承人及传承技术的要求,招录相应的师承人;根 据传承计划,组织开展传承活动;协助传承人编辑整理传承 技术相关资料;制作和提供传承活动所需资料;运维项目微信公众号;完成项目联合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经主办单位同意,并报指导单位备案,可以设立项目工作站,开展项目传承活动。(五)联合办公室由项目主办单位、支持单位、承办单位和项目工作站共同成立项目联合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项目的相关单位根据职责开展工作;定期 召开办公会议,组织商议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研究 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办公会议由主办单位召集,形成会议纪要,纪要发至各相关单位并报指导单位。七、项目经费保障项目所需经费由主办单位采取自筹、募捐等方式筹集。所涉经费接受相关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


国家卫生健康委流动人口服务中心文件
流服发〔2022〕18号
关于印发《全国卫生健康技术推广传承应用 项目传承人及传承技术管理办法》的通知

项目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支持单位,中心各处室:为做好全国卫生健康技术推广传承应用项目传承人及 传承技术的管理,发挥好传承人在卫生健康技术推广中的作 用,推动卫生健康技术的传承推广和应用,积极主动发挥项 目指导作用,我中心研究制定了《全国卫生健康技术推广传 承应用项目传承人及传承技术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流动人口服务中心2022年9月16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流动人口服务 中心办公室   2022年9月16日印发
全国卫生健康技术推广传承应用项目 传承人及传承技术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依据“全国卫生健康技术推广传承应用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实施方案,国家卫生健康委流动人口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作为项目指导监督单位,承担“认   定项目传承人及传承技术”,颁发传承人证书,与主办单位   共同发布“师承人招录函”等工作职责。为加强项目传承人   及传承技术的管理,发挥好传承人在卫生健康技术推广中的   特殊作用,使其在长期实践中积累的卫生健康技术得以规范的推广传承应用,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传承人(以下简称“传承人”)是指传授卫生健康技术的卫生健康领域专业人员。第三条传承人包括传统医学技术传承人和现代医学技术传承人。第四条传统医学技术传承人,即传授中医药技术的专业人员,分为国医大师、名老中医和知名专家三个层级。国医大师: 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共同授予“国医大师”荣誉称号的国家级中医名医、学者。名老中医: 在各地方遴选推荐的基础上,经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确定的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学者。知名专家: 经有关单位、机构推荐,由项目指导单位组织专家审核、确定的全国基层中医药专家、学者。第五条现代医学技术传承人,即传授西医技术的专业 人员,分为院士和突出贡献专家、资深专家、知名专家三个层级。院士和突出贡献专家: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 士,或者作出突出贡献、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医学专家、学者。资深专家: 作出突出贡献、享受省级地方政府特殊津贴的医学专家、学者。知名专家: 经有关单位、机构遴选推荐,由项目指导单位组织专家审核、确定的全国知名专家、学者。第六条传承人自愿参与项目所有活动内容,需在项目 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组织下开展制定教学计划、开展培训等活动。第二章 传承人申请条件第七条传承人应是医疗卫生健康相关机构从事临床、 教学、研究或管理工作的在职或返聘人员。原则上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或者由其所在的学术组织、团体推荐。第八条国医大师、院士和突出贡献专家、名老中医、 资深专家可自愿提出申请,或由其所在单位、学术组织、团体推荐。第九条知名专家申请条件为:有丰富的卫生健康技术 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具有十年以上的临床经验,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在特定领域内被公认为是学科带头人或知名专家,患者认可度和满意度较高,具有良好声誉;在行业 中有特殊专长或贡献者,可不受年龄、职称限制;身体健康,能够完成传承任务。第三章传承人申请流程第十条符合条件者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技术推广应用信息服务平台,注册后提交所需申请材料。第十一条项目指导单位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为申请人定级;经指导单位研究决定,即可确定为传承人,颁发“全国卫生健康技术推广传承应用项目传承人”证书。第四章 传承人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传承人个人情况、卫生健康技术成果在国家卫生健康技术推广应用信息服务平台上宣传展示。第十三条传承人享有根据实际情况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第十四条传承人应在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组织下与师承人签订跟师学习合同。第十五条传承人与项目主办单位共同制定《师承教学计划》,明确学习时间、内容、职责规范及达到的预期效果。第十六条传承人应配合提供或编制传承技术所需的教学材料。第十七条传承人应根据《师承教学计划》开展传承技 术的推广工作,认真组织开展集中面授学习,对师承人撰写的跟师笔记、学习心得、临床医案(实践技能总结)进行批

阅,指导师承人开展技术学习应用,对师承人的学习情况进行认定和出师考核。第十八条传承人开展卫生健康技术推广活动,应当根 据学术特点,结合自身健康状况及实际的带教能力,明确技 术师承人的遴选标准,合理确定数量,确保人才培养和技术推广质量。第五章 传承人的管理服务第十九条传承人因个人原因需暂停传承活动,需提前 向项目指导单位、主办单位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可暂 停传承活动。原则上,传承活动不得中止,特殊情况下经项目指导单位、主办单位同意后中止时间不得超过1年。第二十条传承人因个人原因无法完成传承活动,拟退 出传承项目,需提前向项目指导单位、主办单位提出申请。核实情况无误后,可以终止该传承人传承活动。第二十一条传承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取消传承人资格。(一)未能按照《师承教学计划》完成传承活动的。(二)因传承人个人原因,导致师承人无法完成出师考核的。(三)超过3年未开展传承活动的。第六章 传承技术的管理第二十二条传承人推广的技术应是传承人本人的学术思想、研究成果、临床经验,具有自主可控的知识产权。第二十三条传承人推广的技术应具备安全、有效、经济、可推广等特性,应符合国家对卫生健康技术的相关要求。第二十四条传承人需将推广技术的相关材料报送至中 心,主要包括:传承人本人或与人合作撰写的公开出版或发 表的著作,学术论文,专利等;本人主编或副主编或参与编 写的专业教材;诊疗方案;其他能体现传承人本人学术思想、临床经验的文字或影像等。第二十五条项目指导单位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传承人 申报的技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确定为项目传承技术, 在与主办单位共同发布师承人招录函中展示,并用于传承活动。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国家卫生健康委流动人口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全国卫生健康技术推广应用传承项目 传承人及传承技术登记表



省/自治区/市: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学    历 毕业院校
身份证号码
从事专业及方向 从事临床工作时间 行政职务
专业特长 健康状况
工作单位及 职务、职称
移动电话
家庭住址
是否已是研究生导师是□否□(硕士研究生导师□博士研究生导师□)
是否带徒是口否□目前师承人数量
工作简历
年月至年月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拟推广技术
技术名称:                  ; 教 材 :               ;学制:          (半年/一年/三年 )(请简述技术,500字以内)




本人承诺





签 名 :年月   日
现受聘单位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章):                                       (单位盖章)年 月   日
推荐专家意见(由中心组织专家评议)




国家卫生健康技术推广应用信息服务平台管理办公室审批意见











(盖 章)年月日
注:申报项目传承人随表提交国医大师或名老中医荣誉证书、现有学历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相关技能证书复印件。

曹东义 发表于 2023-4-19 19:11:24

永爭第一(极简):
[文件]

曹东义,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
好的

周永争,卫健传承项目办公室负责人:
[语音]

周永争,卫健传承项目办公室负责人:
[语音]

周永争,卫健传承项目办公室负责人:
[语音]

周永争,卫健传承项目办公室负责人:
[语音]

曹东义,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
聘书寄给我的地址我发给你

曹东义,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
曹东义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区建设南大街123号,3302生活新区5-2-101(诊所)
手机
13613301298

永爭第一(极简):
好的🏻

永爭第一(极简):
[图片]

永爭第一(极简):
[文件]

周永争,卫健传承项目办公室负责人:
[语音]

周永争,卫健传承项目办公室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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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争,卫健传承项目办公室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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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争,卫健传承项目办公室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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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争,卫健传承项目办公室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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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东义,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
好的,谢谢,我积极准备

曹东义 发表于 2023-4-19 19:31:14

基层西学中能力建设工程专项能力培训项目
中医药特色技术遴选专家评分表
技术名称:
序号        评分模块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1        是否适合基层使用        10        1.非常适合                     10分
2.基本适合                      5分
3.不适合                        0分       
2        是否具有中医药特色        10        1.有鲜明中医药特色             10分
2.有中医药特色                  5分
3.无中医药特色                  0分       
3        是否有中医药理论支撑        5        1.有中医药理论支撑            5分
2.无中医药理论支撑            0分       
4        是否有基层使用安全问题        10        1.安全性高                     10分
2.安全性一般                  5分
3.可能有安全问题                0分       
5        是否适合基层常见病、多发病        10        1.非常适合基层常见病、多发病   10分
2.适合基层常见病、多发病      5分
3.不适合基层常见病、多发病      0分       
6        是否技术成熟        10        1.技术非常成熟               10分
2.技术基本成熟                  5分
3.技术不成熟                  0分       
7        是否有疗效        10        1.有非常好的疗效               10分
2.有疗效                        5分
3.疗效不确定                  0分       
8        是否容易操作和推广        10        1.非常容易操作和推广         10分
2.容易操作和推广                5分
3.不容易操作和推广            0分       
9        是否费用低廉        5        1.费用非常低廉               10分
2.费用低廉                      5分
3.费用昂贵                      0分       
10        是否无知识产权纠纷        10        1.无知识产权纠纷               10分
2.有支持产权纠纷                0分       
11        是否有支持专家团队        5        1.有较强的专家团队             10分
2.有专家团队                  5分
3.无专家团队                  0分       
12        是否需要仪器设备        5        1.不需要仪器设备               10分
2.只需要小型仪器设备            8分
3.需要大型仪器设备            0分       
总分        100        (评分达到60分的专家超过半数遴选通过)       

遴选专家签字:

曹东义 发表于 2023-4-24 18:00:05

中医确有专长人员中医药服务试点单位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京发〔2021〕8 号)文件精神,做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以下称:学员)医师资格考核管理工作,发挥民间特色技术的优势作用,弥补基层单位中医药人员不足,拟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开展“中医确有专长人员中医药服务单位”试点建设,方案如下:
一、项目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关于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的通知》、《北京市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和《北京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
二、项目目标
为更好地挖掘民间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才,探索建立考核前对拟报名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评估机制,组织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三、主要内容
(一)在昌平区依托中心在周边社区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增设中医馆(中医诊室),设置学员实习岗位;
(二)中心根据学员实际情况设置实习岗位,并为学员配备指导老师,提供中医医术实践活动场所,接收学员在中心进行中医医术实践活动。
四、岗位标准
(一)学员遴选标准
学员即参加中心中医医术实践活动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1、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 5 年以上;
2、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
3、列入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及其传承人优
先。
(二)指导老师遴选标准指导老师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医或者民族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2、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独特的技术专长;
3、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信誉良好;
4、在医疗机构中坚持临床实践,能够完成教学任务;
5、由专家委员会审核通过。
(三)学员技能评估标准
1、学员在中心进行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三个月,达到中心有关评估标准(实习过程中,实际接诊患者 30 人以上、临床治愈率达到 30%、有效率达到 80%),为其出具《北京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证明》;
2、学员技能分类严格按照国家中医管理局关于中医疾病名称与分类的要求执行;
3、学员技能安全性由指导老师评估,必要时由中心组织多名指导老师共同评估;
4、学员专长技能伦理评估由委托的伦理委员会进行评估。
五、指导老师工作内容
(一)提升基层中医药人才服务能力,方便社区居民就诊,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疾病康复的重要作用;
(二)传授系统的中医基础理论,正规的操作流程,以及病例建档、辨证施治等内容,需按中心统一安排完成指导带教任务;
(三)指导老师作为第一责任人,学员开具的处方或治疗方案必须由指导老师签字确认;
(四)指导老师推荐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试名额由中心统一协调。
六、人员管理制度
(一)学员管理
1、为保障医疗安全,对进入中心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学员,组织中医药专家对其中医药服务的实际操作技能以及安全性、伦理性等进行综合评估,通过评估人员方可进入中心实践;
2、试用期一个月,由中心指导老师重点观察治疗方案或技术操作是否安全、规范、有效,与患者沟通是否流畅;
3、试用期满通过评估后,签署协议,统一纳入中心中医科进行管理;
4、学员需进行职业道德、法律法规、传染病基础、病历书写、院感防控、首诊负责与会诊、患者交流等相关岗前培训;
5、参加实践学员需累计在岗不低于 3 个月。
(二)指导老师管理
1、指导老师在中心的指导时间需累计在岗不低于 3 个月;
2、每名指导老师每期带教 10 名学员,并完成带教任务;
3、指导老师需与中心签订服务协议,将中心设为多点执业地点;
4、指导老师日常出诊、带教服从中心统一安排。
四、相关问题处理
指导老师带教过程中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注册医师对待;学员在工作期间,按临床实习生对待。

武当弟子 发表于 2023-4-26 07:41:08

与受聘单位签合同,:lol

曹东义 发表于 2023-5-15 11:01:41

周永争,卫健传承项目办公室负责人:
[语音]

周永争,卫健传承项目办公室负责人:
[语音]

曹东义,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
在北京的试点单位挂牌了吗?如果挂牌了,就发图片给我看看。另外,请把你们整理出来,可以作为带徒弟的人员花名册发给我,我再通知他们。

周永争,卫健传承项目办公室负责人:
[语音]

曹东义,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
好的,稳扎稳打,步步坚实,很多人对这件事心存疑虑,怕坏了自己的名声。

周永争,卫健传承项目办公室负责人:
[语音]

曹东义,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
大家被忽悠了很多年,再做事情公信力不足了。

周永争,卫健传承项目办公室负责人:
[语音]

周永争,卫健传承项目办公室负责人:
[语音]

曹东义,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
试点,有了经验逐渐推广。《中医法》落实过程之中关于师带徒和确有专长的考核,很不理想,关键是思想不解放,怕乱了,很保守。其实,解放思想,也需要有切实可行的步骤,然后落地“把好事做好”。

曹东义,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
现在是“好政策看不到落实”,很多民间中医感觉被骗了,怀疑《中医法》是消灭中医的恶法。

周永争,卫健传承项目办公室负责人:
[语音]

周永争,卫健传承项目办公室负责人:
[语音]

周永争,卫健传承项目办公室负责人:
[语音]

周永争,卫健传承项目办公室负责人:
[语音]

曹东义,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
毛主席活着的时候,谁可以当中医?是村长、厂长说了算,现在县里、市里的卫生部门说了都不算,“高高挂起”似乎是很过硬,其实是“捧杀”,是限制。

周永争,卫健传承项目办公室负责人:
[语音]

周永争,卫健传承项目办公室负责人:
[语音]

曹东义,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
因此,选带教老师,师徒签合同。毛主席说:“中医师带徒不是落后的东西,带一个成一个,很少出废品”。现在中医大学,博士毕业不会看病,大量的生产废品。这不符合中医成长规律。

周永争,卫健传承项目办公室负责人:
[语音]

曹东义,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
[链接]祝贺曹东义荣获第三届“河北省名中医”荣誉称号

曹东义,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
[链接]国粹中医 薪火相传|又一名医工作室成立!

周永争,卫健传承项目办公室负责人:
[语音]

曹东义,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
国家、省里、我师父邓铁涛、朱良春先生,路志正先生给我很多关照和嘱托,我要做一些工作,才对得起良心和他们的期待。

永爭第一(极简):

曹东义 发表于 2023-5-15 11:19:46

曹东义,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
国家、省里、我师父邓铁涛、朱良春先生,路志正先生给我很多关照和嘱托,我要做一些工作,才对得起良心和他们的期待。

永爭第一(极简):


周永争,卫健传承项目办公室负责人:
[语音]

曹东义,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
谢谢,我们一起努力吧。借天时,求地利,为人和。

曹东义 发表于 2023-5-18 18:50:32

永爭第一(极简):
王丽、王红霞两个人没填表。还需要填一下表

永爭第一(极简):
[文件]

曹东义,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
好的,我发给她们

曹东义,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
[文件]

周永争,卫健传承项目办公室负责人:
[语音]

周永争,卫健传承项目办公室负责人:
[语音]

周永争,卫健传承项目办公室负责人:
[语音]

曹东义,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
你们列表,看看哪些人够条件?然后发一个“拟聘任带教老师的协商函”,沟通后,再开会,或者举行收徒仪式,不能反复多次举行会议,很多人很忙,不便于多次开会。

曹东义,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
先看一下有关材料,需要有专门的人管这件事。

曹东义,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
试点单位,挂牌了?有文件吗?没有文件,就没有依据,就容易受质疑,就不能保证做好。

曹东义,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
必须有“批准试点”的文件,然后有认定资格的文件,才能签合同,举行收徒的活动。
并且需要师徒互相了解彼此的信息,不能拉郎配,互不认识,容易被诟病。
因此,
指导老师报名结束后,需要取得资格。
然后,让徒弟报名。
然后师徒互认。
不能草率从事,必须师出有名,热扎扎实实。

曹东义,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
在拟聘任带教老师里边,组成专家委员会。

曹东义,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
合同约定带教时间,地点,不能都在北京带教,应该允许在老师工作的单位,门诊等医疗机构,与试点单位,互相协助和补充,不要单一在试点单位做。

曹东义,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
因为只在试点单位做,老师的费用就高了,也不能脱离原单位。
这是“软引进”人才,
也就是多点执业医师,
不为所有,但为所用。

曹东义,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
所以,拟聘任带教的老师,需要注册到试点单位,做多点执业医师。
否则,就违法了。

曹东义,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
因此,试点单位对于带教老师,有哪些报酬?
时间多长?
有哪些责任?有哪些义务?
需要有相关法律法规人士把关,不能草率出错。

曹东义,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
因此,招聘带教老师,只是第一步,后边还有很多事情,必须师出有名,不能乱来。

曹东义,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
需要向上级报告的事情,一定要报告上去。
比如说“我们目前征集到有带教意向的老师多少名,拟开展的项目具体怎么做,有哪些保障措施”,都需要上边批准,需要文件认定,否则就是昙花一现,属于乱作为。

曹东义 发表于 2023-5-22 07:06:51

名家|创新制定“中医传承人才教育制度”的建议
陈家功 平心论 2023-05-21 23:24 发表于北京
中医守正人才,是中医传承的重要载体,是中医事业振兴发展的核心与关键要素,其培养需要符合自身固有特点、走独立自主教育之路。创新制定中医守正传承人才的教育制度,旨在保障中医教育、服务、研究、传播等独立自主的权力,包括承认中医思想观念的独立性,尊重中医守正人才培养途径的多层次性,维护中医教育模式、方式、方法多样性的合法性,从体制机制矫治“以西律中”制度性剥夺中医独立自主权的弊病。中医百年衰落,其原因可以归结为“西方文化话语权”、“‘以西律中’管理制度”和“中医人才匮乏”三者的共同作用。半个多世纪,中医受教育者难以建立阴阳观念和体用思维,成为中医院校教育一直无法破解的难题。造成这个难题共性因素是,“中医理论西化,院校制教育模式,受教育者西方文化先入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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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如爱因斯坦所说,“你无法在制造问题的同一思维层次上解决这个问题”。众所周知,西方文化科学思想观念,建立了我国医药卫生健康管理体制机制,中医药便一直处于这种体制机制管理之中。事实证明,西方文化话语权、科学思想观念、西医药管理体制机制,制造了中医药的问题。以西方文化话语权、按照科学思想观念、囿于西医药管理体制机制,近年出台系列扶持中医药政策,试图解决中医药问题,实际效果却极为有限,其原因便在这里。笔者注意到,西方文化话语权制定的扶持中医药政策,自居体制优势地位,彰显“恩赐”中医药心理,抽象地“扶持”中医药,具体地“西化”中医药。因此,“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服务体系、服务模式、管理模式、人才培养模式”,就必然要求摆脱西方文化话语权制约,“悬置”西方文化科学思想观念,突破西医药管理体制机制,建立中医药管理独立的体制机制。



创新制定中医守正传承人才的教育制度,基本思路,承认文化多元性和医学多元化事实,坚持传统,尊重国情,面对现实,在当下西医药管理体制机制之外,建立一套新的独立机制,与既有体制机制“并重,并存,并行”。



01

创新制定“中医传承人才教育制度”意义
我国医药卫生事业法律法规,以西医学理论为依据制定,适用于西医药管理,以此管理中医药不适当,或者说,目前中医药管理的法律法规,其大前提存在原则与方向的问题。二十大报告提出,中国式现代化不能缺失中国元素;《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表示,中医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领袖曾经指出,“独特的文化传统,独特的历史命运,独特的国情,注定了中国必然走适合自己特点的发展道路”。中国特色医药卫生健康体系,笔者认为,内涵必然是中医药与西医药“并重,并存,并行”,即中医药元素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其保障机制,则是创建二重双轨制。第一重双轨制,指的是中医药与西医药管理的双轨制,实施“中医药与西医药”分业管理;第二重双轨制,指的是中医药再分为“传统中医药”与“现代中医药”,实施双轨制分类管理。建立二重双轨制的重点,则是保障传统中医药独立自主生存发展权。因此,创新制定“中医传承人才教育制度”,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和重大战略意义。



设立深圳经济特区,赋予“经济特区”创新制度的权力,是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改革重大举措。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期,制度创新安排了“双轨制”过渡期,实践证明是成功的。以行政区划为对象设立经济特区,如果称为“地域性改革试验区”,那么,以功能独立、特征明显某行业为对象,譬如,传统中医药行业,设立“行业特区”,可以称为“行业性改革试验区”。赋予“行业特区”创新制度的权力,制定“中医传承人才教育制度”,是一个全新的改革方向,是国家层面改革重大举措,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行业性改革试验区”的提出,是我国改革尚未开展触及的领域和方向,与设立“地域性改革试验区”具有同等价值和意义。



“地域性改革试验区”创新制度,适用于社会宏观管理调整行业与行业间利益再分配,解放生产力。“行业性改革试验区”创新制度,尤其适用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特征明显行业,保障其独立自主生存和发展,譬如,传统中医药行业,传统教育行业,还有传统音乐、绘画、书法、武术、建筑、餐饮、服饰,民俗等领域,保障这些行业或领域的独立生存权,自主特色发展权,释放和发挥中医药工作者及传统文化从业者的积极性。



中医行业与经济现象,分属两种不同的社会类型。经济以“实体”为对象,医疗卫生行业则以“服务”为对象,属于非单纯“实体”领域。医疗卫生改革,目的是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提供服务的主体是医务工作者,如何发挥医务工作者的积极性,则是医疗卫生行业改革创新制度的核心。释放和发挥医务工作者的积极性,首要的是尊重医务工作者独立性。现实中,西医药管理制度特征是内部封闭式监督,将医务工作者作为管理的对象,“以西律中”管理中医制度,使得中医工作者失去独立性,捆绑了中医的手脚,压缩了中医生存的空间,阻碍中医的生存和发展。中医行业的改革核心与方向,当务之急是创新制定中医教育、服务的管理制度,解放和松绑中医,释放和发挥中医工作者的积极性。需要注意的是,经济改革经验和思维,并不适用于中医行业改革;并且,尚未见到国家层面改革理论研究者和决策者,对此加以区分的公开明确态度。



创新制定“中医传承人才教育制度”,法律依据,《宪法》规定和党中央“中西医并重”方针;事实依据,中医是独立的医学体系,与西医具有本质的区别;现实意义,中医具有西医不可替代的价值和作用,保障中医独立性,释放和发挥中医特色与优势;为建设健康中国、维护中华民族可持续发展和国家战略安全提供支撑,是中国式现代化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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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制定“中医传承人才培养制度”,具有以下六个方面价值和意义:

——依《宪》治国,贯彻党中央“中西医并重”方针,落实领袖关于中医药重要指示。

——建设性创新制度。创新制定“中医传承人才培养制度”,是对中医药教育原则的调整,由一个原则调整为两个原则,即保留国家承办中医药院校制教育原则,增加保障中医药独立自主教育、服务、研究、传播原则,而非对既有原则的技术性修补。新增加的原则,目的是恢复传统中医药教育,开启获得“传统中医执业资格”的通道(《中医药法》增加的“专长中医师”资格考核,并不能够有效开启“传统中医执业资格”的通道),初步构建中医药管理、教育、服务、研究、传播的双轨制;在中医药行业率先实施双轨制,实施传统中医——以“儒医”“道医”为代表(广义包括非西医的民族传统医学,如臧医、蒙医、苗医、佛医等,以下同),与“术医”——现代中医(吸纳西医观念和方法)“并重,并存,并行”;进而逐步推进“中医药”与“西医药”分业管理的双轨制,建构我国医药卫生健康事业二重双轨制,最终目标构建中国特色医药卫生健康管理体系。         

    ——颁发《中医传承人才医师资格证》。解决传统中医从业者准入资格问题。《中医传承人才执业医师资格证》与《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证》,同属于中医执业类别的两种类型资格证明,二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医传承人才教育。“教什么”,以“遵循中医药自身规律”为原则,重新设置;“怎么教”,重启传统中医教育模式,培养守正传统中医,宽进严出,宁少勿滥。假以时日,传统中医队伍自然壮大,逐步解决其人才匮乏的问题。

    ——中医传承人才教育制度规定。师傅资格认定,通过新制定的国家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中医传承人才师傅资格证》,许可招收徒弟。

   ——西方文化科学思想观念制定的法律法规,建立的医疗市场规则与秩序,保护和强化的是西医药市场垄断地位,造成中医与西医处于明显不平等的市场地位,严重制约中医“传承发展,守正创新”。创新制定“中医传承人才教育制度”,保障传统中医的独立性,建立中医与西医的平等市场地位,弱化西医的市场垄断地位。



02

创新制定“中医传承人才教育制度”目标



中医守正人才的培养,包含三项基本内容,分别是“传承什么”、“如何传承”和“谁来传承”。使受教育者,建立传统中医阴阳思想观念,掌握并运用传统中医药理论技能,从而提高中医整体服务能力和质量,释放和发挥中医药所具有的独特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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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制定“中医传承人才教育制度”,其前提是恢复重建东方文化话语权,旨在保障中医药事业回归东方文化语境和立场,实现传统中医教育独立自主,以改变中医药教育单一院校制为主体格局;从“教什么”、“怎么教”、“受教育者”三大要素同时入手,基本原则,“民间培养,国家录用”;必修内容,“中医经典,文言语言文字学,东方传统文化”;策略与路径,“宽准入,严准出,合格录用”。

(一)传统中医的界定

中医概念内涵庞杂,其学术意义或法律意义,一直存在分歧和争议。创新制定“中医传承人才教育制度”,所要保障的“中医”,有必要作一般性的界定。

有学者以历史依据和内涵依据划分,中医包括“道医”(古中医)“儒医”和“术医”,其中,“道医的立足点是把人放在天地人三才之内来统筹考虑,涉及人精气神三宝。而儒医体系,只是精研人体精气的问题,研究范围变成了人体的上中下小三才”(《沈谦益古中医传讲录》);“术医”指的是民国以降吸纳了西医思想观念和技术的中医,相当于通常称谓的“现代中医”。创新制定“中医传承人才教育制度”,所保障的“传统中医”,当是限定为“道医”和“儒医”为代表的传统民族医学,其思想观念集中体现在中医药经典。

笔者以医学理论内在文化结构“本体论,方法论,认识论”为依据,给出一种界定,具备“心物一元生命观,体用方法论,五行、干支、八卦认识论”特征的医学理论,则称为传统中医;或者,以“医学生命观”、“医学对象”和“医学思维”为依据,给出的界定,以“心物一元”为生命观、“身–心”关系为医学对象、“体用”为思维的医学理论,即为传统中医。

(二)中华民族传统教育的原则

中华民族传统教育的原则,“民间培养,国家录用”,不问教育过程,国家只购买教育结果。传统中医教育应该同样遵循这个原则。



西方文化观念主导下的全民族教科书教育,内容是西方文化,模式是院校制,过程由国家承办。东方文化与西方文化教育观念存在原则的区别,这个区别告诉和提醒我们,西方文化的教育观念和院校制模式,不在传统中医教育的适用范围。譬如,东方传统文化教育观念,“传道授业解惑”,人格培养,小学模式是私塾,大学模式是书院,技艺传授是师承言传身教;西方文化教育观念,传播知识,培养生存技能,知识技能与人格教育分离,模式是规模化、标准化院校制,而技艺言传身教传授方式缺如。概而言之,东方文化与西方文化及其教育体系,类别不同各自独立;受教育者,接受任何一种文化都需要以其自身独有的教育方式,尊重不同文化及其教育规律。

(三)传统中医教育“教什么”

中医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认识人生命现象的具体体现和典型代表。中医思想观念、认识方法、思维方式、医学对象原创特征显明,是一门独立的医学体系。中医独立的标志是其阴阳思想观念,而中医思想观念,则是东方文化建立的。中医思想观念,以“道”为核心,主要由以下抽象的思想名词建构:“道”、“阴阳”、“体用”、“五行”、“干支”、“精气神”、“藏象”、“气血津液”、“经络”、“腧穴”等。在东方传统文化语境,道,有五个义项,中医学之道,指的是那个无名无相、不可言说形而上的本体,和形而下事物的法则。



传统中医教育,使受教育者建立中医阴阳思想观念,理解并掌握这些抽象名词的意义,从而实现传统中医理论流传不中断。观念决定意义,本体论决定观念,东方传统文化本体论是以“道”为核心“阴阳观”,传承与守正,指的是完成中医理论抽象名词意义“保真”传递。



本土东方传统文化,流传下来的以儒道为代表(秦汉之前以儒道墨为代表,后世以儒道释为代表)。学习东方文化的意义,在于建立阴阳观念、体用思维和五行干支认识论,这是中医传承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阴阳观念在儒道经典和中医经典,而经典都以文言正体字记载,文言正体字是阴阳观念的“原装”载体,掌握文言语言文字学,同样是中医传承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



语言独立标志是其思想,体现为内在结构。文言与现代汉语是一套文字系统、两种语言体系,对此,中医药院校教育并未加以区分,而是以现代汉语教授中医药理论,其结果难以建立中医思维。因为,文言语言文字,承载、传递的是东方文化阴阳思想观念,而现代汉语语言文字则是自我西方文化殖民化科学(实体)思想观念。



中医传承人才培养,面对这样一个现实,受教育者接受的是现代汉语教科书西方文化教育,东方文化缺失,文言语言文字学空白。西方文化思想观念、现代汉语及简化字,其实是一个不被察觉的无形大象,如同一道隐形墙挡住了中华文化大门,构成中医院校教育底色障碍。因此,受教育者学习中医经典理论,既要“悬置”西方文化先入之见,还要补习东方传统文化、文言语言文字学,拆墙方得入门。

(四)传统中医教育“怎么教”

传统中医教育具有自己显著的特点,主要体现为多层次性、多种学习方式、多种入手途径。西医教育则是单一院校制标准化模式。



按照沈谦益先生的看法,传统中医教育大致可以区分为三种类型,分别是“从业资格获得”、“学习独门技艺”和“得到完整的学术体系”,相对应的“师”分别称为“老师”、“先生”和“师父”(《沈谦益古中医传讲录》)。



学习中医的方式,主要也有三种,分别是“拜师”、“访友”和“自学”。拜师之师包括“师父”、“先生”和“老师”。“访友”要求,“法内才可交流”。“自学”要求,“一门深入,先薄再厚”。



传统中医入手方法,常见有三种途径,分别是“从药入手药中寻理”、“从方入手方中找法”和“道医证悟修练、法本吟诵”。



传统中医教育,具有多元化、多层次、多途径特点。相应地,传统中医服务社会,建立的是一种生活态度,一种生活方式,一种健康指导;体现为“自助,互助,助他”;防病治病,“身—心”同治,医患协作。传统中医教育与服务社会互为体用。中医学价值特征,是乡土医学、大众医学、生活医学、生态医学、人性医学。这些都可以视为中医自己固有特点。西医学价值特征,是城市医学、职业医学、商业医学、标准医学、科技医学。持证上岗,是西方文化社会管理一项基本手段,适用于工业化、商业化社会结构环境。持证上岗,也是西医药管理的重要手段,证,是西医合法从事医药活动的资质凭证。“以西律中”管理中医,持证上岗规定,直接而严重忽视和抹杀掉传统中医教育、服务社会特色与优势。西方文化法律法规建构的工业化、商业化现实社会软环境,制约了传统中医教育“怎么教”。





03

创新制定“中医传承人才教育制度”建议




制定“中医传承人才培养制度”,是一项“行业性改革试验区”创新制度改革,笔者提出的是一个框架建议,抛砖引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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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成立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团体“中华传统中医传承发展学会”,赋予创新制定“中医传承人才教育制度”的权力;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2014修订)》,中华传统中医传承发展学会,成立“全国高等教育中医传承人才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由相关领域学者组成,负责“全国高等教育中医传承人才自学考试”工作。



创新制定“中医传承人才教育制度”,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在当下中医药教育、服务管理制度之外,建立一套新的独立机制,与既有体制机制“并重,并存,并行”。打个比方,创新制定“中医传承人才教育制度”,相当于在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框架内划拨出来一块“自留地”,赋予“种植”(培养)传统中医传承人才的合法性。



(二)准入


准入,包括“师傅”的准入和“徒弟”的准入。师徒关系的确立,双向自愿为原则,协议或加公证书为证据。



中医传承人才的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与所学专业种类限制,均可依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2014修订)》的规定,参加“全国高等教育中医传承人才自学考试”。



师傅的准入条件

在传统中医里,同为“师”但存在类型的不同,大致可以区分为三类,分别称为“师父”、“先生”和“老师”。这样,师傅的准入条件,应该是有差别的三个标准。

传统中医观念,师父,传授的是完整学术体系;先生,传授的是独特技艺;老师,提供的是行业准入资格,三者可以统称为“师傅”。师父和先生的标准,个体化特征显著,这两类的“师傅”,隐居于民间较多,准入标准,需要延请体制内外具有相关资历和学养人士另行单独制定,或者沿袭传统,官方不作规定。

“师傅”的准入条件,不受国籍、性别、年龄、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与所学专业种类的限制,自愿申请“师傅”资格考试。



(三)准出   


中医传承人才的准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与所学专业种类限制,自愿申请“出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中医传承人才医师资格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与所学专业种类限制,自愿申请“师傅”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中医传承人才师傅资格证》。



必考内容

“师傅”与“出师”考试,内容相同,难易程度区分,包括三部分,即“东方文化,文言语言文字学, 中医药经典”。东方文化,以四书五经、道家等经典为主要内容。文言语言文字学,以“训诂学”和“文字学”为重点。中医药经典及各家学说,以《黄帝内经》《难经》《神农本草经》《伤寒杂病论》《温热论》《温病条辨》《温热经纬》《医宗金鉴》等为代表。



建立试题库

延请相关领域学者研讨拟定试题,逐步完善。每类同级别试卷,保持5~10套不等,随机抽取使用。



(四)录用


“民间培养,国家录用”。教育过程,中医受教育者自我选择,自我管理,费用自理。国家不问教育过程,只购买教育的结果,以《中医传承人才医师资格证》和《中医传承人才师傅资格证》为凭证,国家给予证件获得者一定额度的财政补助,类似于农民种地直补。根据中医药服务工作的需要,取得《中医传承人才医师资格证》和《中医传承人才师傅资格证》者,公立医药机构、民营医药机构均可以聘用,也可通过规定方式许可自办医药机构。



(五)管理

《中医传承人才医师资格证》和《中医传承人才师傅资格证》,作为《中医传承人才执业医师资格证》的注册依据。取得《中医传承人才医师资格证》并注册,跟师学习经历不少于一年,取得《中医传承人才师傅资格证》并注册,采用备案制许可独立执业,执业自主,取消按照西医学临床分类划分执业范围的规定,按照中医传统分类明确执业主要方向,许可中药自采、自制、自用。

制定《中医医师法》,制定《中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修订《中医药法》。



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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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是中医传承人才“育”、“用”和“留”的保障。创新制定“中医传承人才教育制度”,旨在培养传统中医“守正”与“传承”人才,保障传统中医独立自主生存权,释放和发挥传统中医服务社会潜在、独特价值,为建设健康中国、保障中华民族可持续发展和国家战略安全提供有力支撑。留住传统中医传承人才,包括“空间”上留住和“时间”上留住两个维度。“空间”上留住,支持鼓励传统中医传承人才本土化与属地化,保障其合法行医用药权益;“时间”上留住,赋予传统中医传承人才合法身份,保障其可持续生存空间。创新制定“中医传承人才教育制度”,力图提供这个保障能力。解放中医管理,开放中医教育,广招社会中医传承人才。取得《中医传承人才执业医师资格证》并注册者,独立自主执业,取消“以西律中”管理中医制度性限制,改变照搬西医药行业管理内部封闭式监督,开放传统中医药管理,实行社会自主选择和监督。



致谢:陈其广,杨步月,张南,张小敏,潘晓川。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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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家功,男,1962~,辽宁普兰店人,中医学本科学历,西医学专科学历,中国哲学史学会中医哲学专业委员会理事,中国社会科院中医药国情调研组课题编外研究员;多篇文章发表于《自然辩证法通讯》《中医药文化》《中国中医药报》《经济参考报》《第一健康报道》等;现为瓦房店陈家功中西医结合科诊所主治医师、中医执业医师、西医执业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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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东义 发表于 2023-6-3 15:33:03

周永争,卫健传承项目办公室负责人:
各位老师们好
今天下午咱们项目办公室孙主任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和老师们见面,希望各位老师都能参加。具体时间请留意群通知

郭美彦院长,正定康复理疗院:
收到

周永争,卫健传承项目办公室负责人:
孙主任大约二点半能来群里和老师们见面,希望老师们都能够参加

赵继锋18669811251:


曹东义,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
谢谢

周永争,卫健传承项目办公室负责人:
[语音]

周永争,卫健传承项目办公室负责人:
[语音]

周永争,卫健传承项目办公室负责人:
[语音]

曹东义,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
@所有人 

各位老师们好
今天下午咱们项目办公室孙主任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和老师们见面,希望各位老师都能参加。具体时间请留意群通知

张培红:
收到

梁国平正定中医悬壶济世:
收到

刘敬章徒弟,沧州中医,:
收到

周永争,卫健传承项目办公室负责人:
[语音]

周永争,卫健传承项目办公室负责人:
时间确实有点儿仓促,希望各位老师能够理解,多多包涵

李茁壮馆陶,医案:
几点开始?

周永争,卫健传承项目办公室负责人:
两点半

李茁壮馆陶,医案:
好的

韩健新内丘中医院:


韩健新内丘中医院:
谢谢你

黄国勇的微信,选拔导师:
好的🏻

王群才:
收到

郭美彦院长,正定康复理疗院:
收到

高春花,河间,针灸科徒弟:
收到

赵继锋18669811251:
在那里开?腾讯会议?

李茁壮馆陶,医案:
正在等待中

周永争,卫健传承项目办公室负责人:
[语音]

郝维生,申合成先生的同学:
会议还在“腾讯会议”召开吗?

高春花,河间,针灸科徒弟:
发链接腾讯会议

高春花,河间,针灸科徒弟:
需要链接吗

周永争,卫健传承项目办公室负责人:
[语音]

周永争,卫健传承项目办公室负责人:
[语音]

郝维生,申合成先生的同学:
久仰久仰!

周永争,卫健传承项目办公室负责人:
[语音]

周永争,卫健传承项目办公室负责人:
[语音]

周永争,卫健传承项目办公室负责人:
[语音]

周永争,卫健传承项目办公室负责人:
[语音]

周永争,卫健传承项目办公室负责人:
[语音]

周永争,卫健传承项目办公室负责人:
[语音]

周永争,卫健传承项目办公室负责人:
[语音]

曹东义,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
欢迎孙主任!

梁国平正定中医悬壶济世:
欢迎孙主任!

郭美彦院长,正定康复理疗院:
欢迎孙主任!

黄国勇的微信,选拔导师:


赵继锋18669811251:


高春花,河间,针灸科徒弟:


推广传承应用项目办公室,孙占敏:
全国卫生健康技术推广传承应用项目办公室,孙占敏18631131778

周永争,卫健传承项目办公室负责人:
[语音]

推广传承应用项目办公室,孙占敏:
各位老师好

周永争,卫健传承项目办公室负责人:
[语音]

周永争,卫健传承项目办公室负责人:
[语音]

周永争,卫健传承项目办公室负责人:
[语音]

推广传承应用项目办公室,孙占敏:
我们国家的中医现状大家比我应该更了解!希望我们能够一起努力振兴国家中医药事业!

郝维生,申合成先生的同学:
敬请孙主任(老师)开示!

周永争,卫健传承项目办公室负责人:
[语音]

推广传承应用项目办公室,孙占敏:
请各位老师朋友群力群策把这份关乎国运的事业做好给国家和人民一个满意的交代!

推广传承应用项目办公室,孙占敏:
我们从中医专长医师选拔考试改革来作为振兴中医药战略的实施的突破口!希望大家给提提意见建议

周永争,卫健传承项目办公室负责人:
[语音]

王群才:
欢迎孙主任

曹东义,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
通过审核之后,尽快颁发“试点单位指导老师聘书”

周永争,卫健传承项目办公室负责人:
[语音]

推广传承应用项目办公室,孙占敏:
好的

曹东义,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
这样就启动了这项工作了,后续跟进,组成专家委员会,选拔确有专长申报人员,进入考核程序。

曹东义,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
千里马常有,伯乐不常有。大家都是伯乐的身份,敢于担当,做新时期的“伯乐”!

张培红:
这个和之前发布的52号令,2名医师推荐,考试中心考核,不是一个渠道是吧

张培红:
我看那个通过率很低

周永争,卫健传承项目办公室负责人:
[语音]

曹东义,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
种好实验田,才能收获百果园。
因此,试点单位,就应该是开路先锋,开辟新的道路,开出新的经验。否则,就不能叫“试点”了。

推广传承应用项目办公室,孙占敏:
专委会的第一项工作是对申报专长医师的人员进行技术归类和审核,通过后进入试点基地进行岗位实践活动

周永争,卫健传承项目办公室负责人:
[语音]

曹东义,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
借助20大“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大好形势,让千万个葛又文式的人物,脱颖而出,应该是试点单位的作用。也就是“示范”作用。

推广传承应用项目办公室,孙占敏:
希望专家们认真把关规范技术使第一批进入试点的人员全部通过取得专长医师证书!

推广传承应用项目办公室,孙占敏:
让民间中医看到我们不是走形式!这次是真的

曹东义,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
按照《中医法》,所有省级中医药行政部门,都可以“通过考核”,授予相关人员“确有专长医师证书”。

推广传承应用项目办公室,孙占敏:
是的

刘敬章徒弟,沧州中医,:
加强“放、管、服”,才是解决民间中医难题的根本之路。不能卡、拿、要!否则,中医很难振兴!

推广传承应用项目办公室,孙占敏:
@沧州中医刘敬章@曹东义,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 13932746218 

曹东义,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
各省,都是“严格考核流程,严格监管,责任共担”,找五个专家举牌,事先约定有一个人不举牌,就不得通过。这种举手表决的形式,虽然看上去无可厚非,但是,在很短的时间内,希望获得“共识”都举牌通过,是很困难的。

推广传承应用项目办公室,孙占敏:
我们要把权力交给有担当的有情怀的有使命的中医专家团队

曹东义,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
很多地方的考核,也是“试验”,不敢让比例很高的人通过,限制一定百分比,人为设置红线,造成很多人由“希望”,变成“失望”,严重影响政府信誉,也不符合《中医法》的立法本心。

推广传承应用项目办公室,孙占敏:
我们这次改革的意义在于解决曹老老师刚才提到的很难共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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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国家征集:中医师带徒的指导老师,有缘就能师徒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