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东义 发表于 2017-12-18 09:38:58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

本帖最后由 曹东义 于 2018-2-24 15:53 编辑

为了落实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有关领导先后征询了很多人的意见建议,希望把这个好的政策贯彻好,促进中医事业的发展。
2017年12月5日,在河北省卫计委9楼会议室,高庆丰处长召集有关人员座谈,首先学习文件,由杜芸逐字逐句宣读一遍。
对于做好有关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落实《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实施细则,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一定竭尽全力。


高庆丰处长肯定了河北省中医药科学院在这项工作之中的重要作用,指示要做好《实施细则》的起草工作。



曹东义 发表于 2017-12-18 16:58:14

本帖最后由 曹东义 于 2018-2-24 15:58 编辑


把真有水平的确有专长人员 ,给他们机会,又不让浑水摸鱼的混进来,不能为中医抹黑。

曹东义 发表于 2017-12-29 17:51:51

本帖最后由 曹东义 于 2018-2-25 10:18 编辑

李源建议:
还有师承的哪个部分,我觉得要求“每周2天,每年不低于100天”这个要求有点高了。应该改成:每年累计不低于100天,这样跟师人员就可以自由选择时间,每年有空了就去师父那里跟上一阵子,总体要求每年累计100天。这样更人性化。
马京雪:
民间很多有一技之长的人,很关注这个《实施细则》,希望早日出台。


我回答:
好的。2017年这件事初步有了些眉目,2018年再经过征询意见,一定要积极稳妥,才能做好有事情。
参与起草的人员,都很认真,这不是哪一个人的事情,并且虽然属于“暂行办法”,但是也会影响未来,所以要慎重。
大家的态度很认真,完全是出于对民间中医的关心,也是为了河北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每个人都有历史局限性,也能力有限,心愿如此。

曹东义 发表于 2017-12-20 11:36:01

本帖最后由 曹东义 于 2018-2-24 15:52 编辑




有关内容,大家一起努力,即将出台。

曹东义 发表于 2017-12-18 16:58:36

本帖最后由 曹东义 于 2018-2-24 15:54 编辑


考核专家,国家有明文规定“考核专家库。考核专家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具备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具有师承或者医术确有专长渊源背景人员”;对于推荐的医师,国家没有规定,为什么?是因为过高的门槛,很多无证人员找不到推荐人。因此,国家这样描述推荐人“推荐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的中医医师、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医术确有专长人员的指导老师,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在推荐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由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依法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曹东义 发表于 2017-12-18 09:43:17

本帖最后由 曹东义 于 2018-2-24 15:56 编辑

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工作,根据《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暂行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和执业注册,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及执业工作的管理。

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组织申报、初审及复审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执业日常管理。




曹东义 发表于 2017-12-18 15:14:57

本帖最后由 曹东义 于 2018-2-24 15:57 编辑

考核专家库的建立、专家条件、遴选、管理等;比如,考核过程管理,考官提问、记录、评分等环节;比如考核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几张照片、报名表等考务管理内容。

曹东义 发表于 2017-12-18 16:59:03

本帖最后由 曹东义 于 2018-2-24 15:59 编辑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还应当提供跟师学习合同,学习笔记、临床实践记录等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的证明材料,以及指导老师出具的跟师学习情况书面评价意见、出师结论”,这一类人员,基本接近院校毕业生的要求,有相应的文字材料,有副主任医师以上的老师评语,可以参考。考核专家,可以分项目质疑,根据回答的内容,以及佐证材料,给出一定分值。

“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人员,需要提供“医术渊源的相关证明材料”,这些材料,可以是自学(需要证据),也可以是社会办学,也可以是家传(关键是如何体现“在医师指导下”?)

曹东义 发表于 2017-12-18 16:59:27

本帖最后由 曹东义 于 2018-2-24 16:00 编辑


“在中医医师指导下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这个指导,如何掌握?是跟师(老师不够师承老师的资格,但是是医师这好办),还是名义上指导,或者电话、通讯指导?朱良春先生的徒弟何绍奇,过去主要是通信指导、讨论,而不是坐诊在身边、不是“侍诊”,满五年,如何计算?

谁选拔,谁使用、谁监管,这也应该是一个原则。

也就是说,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是第一责任人。

每个师承与确有专长人员,要想获得证件,必须过三道关,县里、区里报名,这是第一关,很重要;第二关,是市里的“复审”,过了关,签了字;第三关,到省里接受面试、考核,通过了,发证之前,还有培训有关法规知识:“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考核合格人员有关卫生和中医药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基本急救技能、临床转诊能力、中医医疗技术相关性感染防控指南、传染病防治基本知识及报告制度、中医病历书写等知识的培训,提高其执业技能,保障医疗安全。”

曹东义 发表于 2017-12-18 16:59:52

本帖最后由 曹东义 于 2018-2-24 16:01 编辑


岗前培训,也是一关,算作第四关。

总的说来,把无证的人员,区别对待;好的,选拔出来,纳入管理、监督,比非法行医好;每两年考核一次,必须有机构注册之后,在范围内行医,这是负责任的做法。

对于不合格的无证行医人员,也为他们指出了一条不需要考试的道路,从现在开始,积累资料,按照《中医药法》和《考核办法》去努力,将来有一天,也可以获得资格,不限定年龄,不做考核次数的限定,都是很人性化的。

关键的问题,是要培训“县级、区级、市级”的中医药管理人员,让他们懂法,知道如何做,如何把控。另外,参加考核的专家,考核前也有培训有关法规,这与医师考试“考官培训”一样。

国家要求“每年考核”,取得资格之后“每两年考核一次”,都是通过管理,逐渐减少“非法行医”,最终取消“非法行医”的措施。


曹东义 发表于 2017-12-18 17:00:19

本帖最后由 曹东义 于 2018-2-24 16:03 编辑


有关实施细则的内容,各省会陆续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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